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怀孕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

  在一定程度上,我们可以说社会当中对于女性职工的要求是比较严格的,尤其在职场上,更可以体现出来。因为不可否认的是,社会当中确实存在因为女职工怀孕影响自己工作、前途的这样一些事情,甚至有些用人单位以女员工怀孕为借口,直接和女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但是甚至有很多人都不清楚怀孕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
  
  一、怀孕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
  
  用人单位以劳动者怀孕不能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由于女职工在三期内属于弱势群体,因此,我国的法律、法规在这方面给予了特殊的保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用人单位不能因为怀孕女职工不能胜任工作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将被认定为违法。但女职工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即劳动者存在过错的除外。
  
  二、相关法条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劳动合同法第42条当中就明确规定,怀孕解除劳动合同这种情况是要分实际状况的,如果说怀孕女职工在怀孕期间老是无缘无故的请假,或者存在什么过错性的错误的话,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女员工仅仅是因为怀孕,用人单位就和女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话,这样做是违法的,需要对女职工进行赔偿。
  
  
总结:在一定程度上,我们可以说社会当中对于女性职工的要求是比较严格的,尤其在职场上,更可以体现出来。因为不可否认的是,社会当中确实存在因为女职工怀...#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云南省行政复议证据规则是什么?
      云南省行政复议证据规则是什么?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保证客观、公正、及时地办理行政复议案件,合法、正当地履行行政复议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并参照《中华人民共和......


·最高院关于商标法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
      最高院关于商标法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咱们的实际生活当中,您都经常可以看到一些非常著名的商标。对于这些商标我们之所以熟悉,是因为这个商标的公司所生产的一些产品是非常好的。实际上,这......


·孤寡老人的法律保护有什么
      国家对经济困难的老年人给予基本生活、医疗、居住或者其他救助。老年人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赡养人和扶养人,或者其赡养人和扶养人确无赡养能力或者扶养能力的,由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照有......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主观构成要件和客观构成要件是?
      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主观构成要件和客观构成要件是?(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信用卡管理制度。(二)客观方面表现为妨害信用卡管理的行为。具体包括四种情形:1、明知是伪造的信用卡而持有、运输的,......


·成都重庆五险一金比例是多少
      对于五险一金想必您很熟悉,参加工作的人都需要缴纳,这是一种国家强制性、互助性的社会福利,有利于社会的安定,为人民美好的生活保驾护航。但是,由于各地区的经济发展以及区位因素不同,各地......


·淮北市征地补偿最新标准是什么
      各地由于经济的发展不同,以及土地的类型等不同,就会存在不一样的征地补偿标准。那么什么是征地补偿?什么又是征地补偿标准?淮北市征地补偿最新标准又是什么?下面就由我们为您整理有关问题,......


怀孕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可以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