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政府确定土地使用权的程序是什么?

  政府确定土地使用权的程序是什么?土地如果得到合理的使用不仅能够让使用者盈利还会带动一方的经济发展,但是土地使用权都是归政府所有的,想要使用都是要经过政府允许的,所以政府确定土地使用权的程序是什么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有关的资料这就为您解答一下。
  一、政府确定土地使用权的程序是什么?
  1、工业和商业用途,只能通过土地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只需留意自己想买的地块的土地出让公告,在土地出让公告时间内到规定的土地交易中心(有的地方叫交易所等)领取出让文件,了解情况,如果想要,直接交纳保证金,按规定的方式提供相关资料(在出让文件中有规定,各种方式出让所需文件不一样,如招标出让的同挂牌的大部分不一样),在规定时间内按到指定场所进行交易,如果竞得,与交易所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合同,缴纳土地出让金后,办理土地登记就算取得土地使用权了。特别的是,如果要先同政府签订的合同,是没有多大作用的,最终要以在交易中取得土地使用权为准。国家土地使用权的出让程序特别严格。2、如果仍用于农业,则可以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方式取得,这相对容易得多,只要和农户签订流转合同就可以了,当然,如果是“转让”方式,则要经过村委会(发包方)同意。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方式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可以采取拍卖、招标或者双方协议的方式。商业、旅游、娱乐和豪华住宅用地,有条件的必须采取拍卖、招标方式;没有条件的,可采用双方协议的方式,但协议的方式出让的土地价格不得低于国家所规定的较低价。1、招标方式。招标出让是指土地者(出让人)向多方土地使用者(投标者)发出投标邀请,通过各投标者设计标书的竞争,来确定土地使用权受让人的方式。招标出让方式的特点是有利于公平竞争,适用于需要优先土地布局、重大工程的较大地块的出让。2、拍卖方式。拍卖出让是按指定时间、地点,在公开场所出让方用叫价的方法将土地使用权拍卖给出价较高者(竞买人)。它的特点是有利于公平竞争,适用于区位条件好,交通便利的闹市区,土地利用上有较大灵活性的地块的出让。3、协议出让。协议出让指政府作为土地者(出让方)与选定的受让方磋商用地条件及价款,达成协议并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有偿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行为。特点是自由度大,不利于公平竞争。适用于公共福利事业和非盈利性的社会团体、机关单位用地和某些特殊用地。4、挂牌出让。这方式就是国家把要出让的土地公示出来,各房地产开发商将自己的报价和方案交到指定地点,其中优的公司会公示出来,在挂牌期间内,其他公司仍可修改或重新提交自己的报价和方案,挂牌期限结束时,后确定的公司为土地获得者。我们能够得出的结论就是如果想要将土地用作商业用途,那么最好在交易中心出示文件和缴纳保证金,之后按规定提供相关的资料再由有关部门进行确定,这就可以了。但是政府确定土地使用权是非常的严格的,所以一定要做好准备工作。
  
  
  
总结:政府确定土地使用权的程序是什么?土地如果得到合理的使用不仅能够让使用者盈利还会带动一方的经济发展,但是土地使用权都是归政府所有的,想要使用都是...#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端午节上班几倍工资?
      转眼就又到端午节了,端午节是国家法定节假日,职工有休息的权利。如果企业在端午节期间安排职工上班的,要支付加班工资。并且加班工资要以货币的形式发放,不能和津贴、补助等混为一谈。那么端......


·未成年人是我们祖国的未来,我们每个人都有义务保护未成年人健康
      未成年人是我们祖国的未来,我们每个人都有义务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了保证未成年人在学龄阶段可以正常的上学,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不得雇佣未成年人,作为监护人,也不得让未成年......


·饭店招了童工会怎么样?
      我国法律明文禁止企业使用童工,对使用童工的企业有着严厉的民事处罚以及刑事处罚。这是我国法律保障儿童身心健康发展以及国家发展长远的重要措施,是培养后代的长远大计。那么,饭店招了童工会......


·“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情形”应如何认定?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本条例施行前已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尚未完成工伤认定的,按照本条例的规定执行。对“完成工伤认定”的理解,有两种不同意见:  一种意见认......


·不想当公司法人起诉别人的变更法人程序是什么
      在一家公司的运营过程中,需要有一个公司法人作为领导者进行管理公司每个部门的经理,让公司有效率正常运行。但是由于工作要求恰恰需要法人去起诉其他公司时,公司的法人代表却由于个人因素不能......


·公安局和检察院口供不一致怎么办?
      公安局和检察院口供不一致怎么办?如果在公安局和在检察院的口供不一样,一般来说检察院会根据自己录的口供来进行起诉,公安机关的口供就不再作为证据提交。如果检察院把两份口供都提交的话,就会......


政府确定土地使用权的程序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