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离婚有啥精神赔偿?如何提出精神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或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了侵害,并遭受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要求侵权人给予精神损害的赔偿的法律制度。那么,如果在婚姻关系的一方对另一方实施了侵害行为导致婚姻关系破裂造成内心创伤的,可以依法要求另一方赔偿。那诉讼离婚有啥精神赔偿?听一听我们怎么说:
一般而言这样的精神损害通常包括两个方面的情况,一种是因遭受有形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害而导致的精神损害;另一种是未遭受有形人身损害或者财产损害而直接导致的精神损害。精神损害包括两种形态,一种是受害人可以感知到的精神损害称为积极的精神损害;另一种是受害人由于心智丧失或者其他原因无法感知的精神损害称为消极精神损害。
在离婚时,无过错的一方当事人如何提出离婚精神损害的赔偿呢?
《婚姻法》第三十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离婚案件时,应当将婚姻法第四十六条等规定中当事人的有关权利义务,书面告知当事人。在适用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时,应当区分以下不同情况:
(一)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原告基于该条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必须在离婚诉讼的同时提出。
(二)符合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如果被告不同意离婚也不基于该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可以在离婚后一年内就此单独提起诉讼。
(三)无过错方作为被告的离婚诉讼案件,一审时被告未基于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二审期间提出的,人民法院应当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在离婚后一年内另行起诉。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是因法定过错行为导致离婚而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这种法律责任的承担不应受婚姻关系解除方式的限制,也就是说赔偿适用于协议离婚。需要指出的是,在协议离婚时,是否给与赔偿,由当事人双方协议约定。如果无过错方不愿意放弃该项请求权的,夫妻双方应该将赔偿问题与是否同意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育问题一并同时达成合意。否则,视为放弃赔偿请求权。
至于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金的确定,则需要根据以下的标准来确定:
第一,加害人过错程度。可以作为对加害人制裁轻重的指标。过错严重的,给受害人造成情绪伤害,造成受害方严重精神利益损害的,应酌情增加抚慰金的数额;如果加害人只有轻微过失,抚慰金数额也可相应减轻。
第二,精神受到损害的程度。可以考虑受害人所遭受精神伤害和精神痛苦的程度,如是否出现愤怒、恐惧、焦虑、沮丧、悲哀等情绪障碍;是否因精神和感情受到损害导致身体患病;是否精神抑郁、恍惚,影响工作和生活;是否有精神疾病等等。由于其损害结果涉及人的身体和精神方面,必要时可委托医疗单位作出相应判断。
第三,具体的侵权情节。如重婚与通奸相比,重婚过错行为更为严重,危害性更大,属情节恶劣。而通奸行为相对来说,其情节较轻。 第四,其他相关因素。如双方结婚年限,双方结婚时间长短,双方婚后的感情,无过错方对婚姻生活的付出等等因素都应当作为赔偿考量因素。
诉讼离婚有啥精神赔偿,精神赔偿,通常是要求侵权人对受害人给予经济上的补偿的法律制度。精神损害包括有形与无形两种,导致精神上受到损害、其他无法感知的精神损害或心智丧失的,应该要求侵权人给予赔偿。根据相关的规定,来确定赔偿的金额。
总结:精神损害赔偿是指自然人在人身权或某些财产权利受到了侵害,并遭受精神痛苦时,受害人本人要求侵权人给予精神损害的赔偿的法律制度。那么,如果在婚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存钱买房是我国的一种固有的思想。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是人们购房
存钱买房是我国的一种固有的思想。建筑工程项目的实施是人们购房的基础。没有建设就没有房子。建筑工程在我国是非常重要的。国家对于建设工程项目也有一套管理办法,就是——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试......
·购房时,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违约责任有哪些
购房中我们会遇到很多不知道的问题,例如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违约责任形式有哪些?可是有很多人都不知道有哪些形式所以才会出现违约等不想出现的情况,因此一下内容就是介绍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公众责任险保费的计算及费率因素
公众责任险保费的计算及费率因素随着保险行业的兴起,公众责任保险逐渐进入大众的视野中,此类保险对减轻生产、经营活动中造成的损失由重要意义,其主要承保被保险人在公共场所进行生产、经营或......
·父母立遗嘱怎样才合法?
父母立遗嘱怎样才合法?一、父母立遗嘱怎样才合法?1、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遗嘱人所立的遗嘱必须是其真实意思表示3、遗嘱人对遗嘱所处分的财产必须是有处分权;4、遗嘱的......
·居间合同的特征有哪些
居间合同的特征有哪些一、什么是居间合同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介......
·工作时间玩忽职守如何处罚?
工作时间玩忽职守如何处罚?一、工作时间玩忽职守如何处罚?工作时间玩忽职守的处罚是将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玩忽职守案(《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
诉讼离婚有啥精神赔偿?如何提出精神赔偿?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