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时间是多久
要是职工在上下班途中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则此时经过认定是可以确认构成工伤的,但这属于特殊的工伤,即交通事故工伤。而在提出认定申请的时候,也要注意时间要求,不然就会对当事人不利。一般情况下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时间是多久呢?我们一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如何认定交通事故工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规定,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因工伤保险关系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从性质上看,工伤保险是对商业保险的一种提升,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与私权救济性质的民事损害赔偿存在根本的差别。在商业保险中人身伤害允许双重赔偿,如果劳动者遭受工伤,是由于交通事故第三人的侵权行为造成,第三人不能免除民事赔偿责任。当《工伤保险条例》不再规定“取得了交通事故赔偿,就不再支付相应工伤待遇”时,劳动者完全可以既依《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又依《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获得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即工伤待遇与交通事故赔偿可以兼得,可获得工伤和交通事故损害的双重赔偿。负责起草《工伤保险条例》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法规司王丽处长解答指出,《工伤保险条例》确实对此没有作出明确规定,但如果是工伤,劳动者当然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同时又构成民事侵权的,工伤职工可以要求获得民事赔偿,即条例认可双重赔偿。职工受企业领导指派出差联系业务,属从事本单位的工作,外出期间应视为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发生交通事故无论有无责任或责任大小,只要不属自杀、自残行为,都应按照工伤保险实行无责任赔偿原则进行工伤认定。对这种情况的处理应和上下班交通事故的工伤认定同等对待。受单位指派到汽车制造厂联系业务期间,违章横穿马路,发生交通事故,显然是不对的,自己也身受其苦,但主要是因急于办理业务,不存在自杀、自残的可能性,到外地不熟悉环境也是一个客观因素,因此,对这种情形也应认定为工伤。
二、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时间是多久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是指我国立法规定,职工由于在上下班的规定时间和必经路线上,发生无本人责任或者本人仅负次要责任或同等责任的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而伤亡的,应认定为工伤,而对此进行的认定就是交通事故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款:“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这里须满足两个条件:一是时间条件为上下班途中;二是特定对象条件为机动车伤害。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申请的时限:1、用人单位须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社保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2、用人单位没有依法为员工申请工伤认定的,劳动者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此时需要区分申请认定的主体,单位提出认定申请的,则时间为事故发生之后的30日,但要是受伤劳动者提出申请的话,则时间比较长为事故发生之后的1年之内。由于这属于特殊的工伤,因此在需要提供的申请材料上面也有点差异,这点申请人需要事先了解清楚才行。
总结:要是职工在上下班途中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的话,则此时经过认定是可以确认构成工伤的,但这属于特殊的工伤,即交通事故工伤。而在提出认定申请的时候,...#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太湖县最新征地补偿规定有什么?
太湖地区的土地在近些年总是因为国家发展需要被征收,但在对土地进行征收工作的过程中总是被伤害的就是老百姓的利益,国家只有向老百姓支付相应的土地补偿才能弥补他们因为失去土地造成的损失,......
·法律条文中的涉毒是贩毒吗?
法律条文中的涉毒是贩毒吗?法律条文中的涉毒不一定是贩毒,但是涉毒构成犯罪,必须课以刑罚,比如非法持有毒品的违法行为、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行为、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毒品原......
·北京违规停车罚款多少
北京违规停车罚款多少北京违规停车罚款多少交通法规规定:“第九十三条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
·起诉离婚被告找律师会不会和原告律师有联系
起诉离婚被告找律师会不会和原告律师有联系起诉离婚,被告找律师一般是不会和原告律师有联系的。一、这些离婚情况您不需要请律师:1、结果明确可预料,不要找律师有些离婚案子争议......
·在买房签订购房合同后,需要拿着购房合同前去房产局进行备案,一
在买房签订购房合同后,需要拿着购房合同前去房产局进行备案,一般情况下,购房合同在房产局备案之后,是不能再进行修改的。如果有人有非要修改购房合同的需求,在什么情况下才能进行房产备案合......
·夫妻苏州他项权证在办理需要什么材料
夫妻在所在地办理他项权证的时候,只需要根据有关部门提供的办理规定,提交对应的材料,同时符合办理他项权证的条件即可。那么夫妻苏州他项权证在办理需要什么材料?这就涉及到本文的主要知识点,......
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时间是多久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