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我国无效婚姻有离婚证吗

  民政局颁发的离婚证才是能够证明夫妻婚姻关系解除的最重要的证件,也就是说,不管是法院的判决或者是离婚协议书,都不能够证明婚姻关系已经被解除了。在正常情况之下,肯定双方当事人是需要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的。不过如果是属于无效婚姻的话,无效婚姻当中的有些当事人不是特别清楚在我国无效婚姻有离婚证吗?
  一、在我国无效婚姻有离婚证吗?
  无效婚姻是不需要离婚的,宣布无效是不被法律认可的,也就是说不需要离婚办理离婚是指夫妻双方按照法定程序和条件将已经存在的合法予以解除的行为,双方会领取到离婚证,而宣告婚姻无效是指人民法院对因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的男女双方结合的违法婚姻,作出判决宣告其婚姻无效的行为,因婚姻本身不具有法律效力,故没有离婚一说,也就没有离婚证了。
  二、婚姻无效与离婚的区别
  第一,行为的性质不同。离婚所要解除的婚姻是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合法婚姻;而宣告婚姻无效所要解除的是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违法婚姻。第二,产生的原因不同。离婚的原因的发生于婚姻关系成立之后,且不是因为婚姻本身违法,而是由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而宣告婚姻无效的原因是在违反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婚姻本身具有违法性。第三,行为的效力和时效不同。离婚应当自该婚姻关系解除之日起生效,且为当事人生前的法律行为;而宣告婚姻无效则表现为该婚姻自始无效,既可以发生在该婚姻关系当事人生存期间,也可以发生在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死亡以后。第四,请求权人不同。离婚只能由婚姻关系的当事人一方或双方提出,离婚请求权的行使仅限于婚姻当事人本人行使,其他任何人不能强迫、干涉;而婚姻无效请求权的行使可以由男女双方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法律规定的有权机关。第五,处理的程序不同。对于离婚的案件,当事人对于争议权益的处理具有完全的处分权,因而人民法院可以进行调解解决;对于宣告婚姻无效的案件,当事人的处分权受到国家的干预,人民法院不适用调解,应当作出宣告婚姻无效的判决。第六,法律后果不同。离婚的法律后果在于解除当事人双方之间的身份关系的同时,还要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而无效婚姻不享有《》赋予配偶应享有的权利,如夫妻财产权、等,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四条的规定,由当事人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等。所谓无效婚姻,其实也就是说,从始自终都是不被法律认可的婚姻关系,我国法院对无效婚姻作出判决以后,双方根本就不需要到民政局办理离婚证,法院的判决书就具备法律效力。办理离婚证的前提是双方的婚姻关系是受保护的,因此需要合法的办理离婚证。
  
  
  
总结:民政局颁发的离婚证才是能够证明夫妻婚姻关系解除的最重要的证件,也就是说,不管是法院的判决或者是离婚协议书,都不能够证明婚姻关系已经被解除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欠钱不还而且名下没有财产怎么办?
      欠钱不还而且名下没有财产怎么办?被执行人如果是暂时无力执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商分期清偿债务,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


·一、婚外情有小孩重婚罪吗?
      一、婚外情有小孩重婚罪吗婚外情已经婚外情有孩子不是认定重婚罪的法定依据。对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按重婚罪论处;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公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


·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的判定标准
      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的判定标准所谓“饮酒”驾车,也称酒后驾车,指的是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的驾驶人驾驶车辆行驶的行为;“醉酒”驾车指的是驾驶员血液中......


·北京农村房屋买卖的内容是什么?
      北京农村房屋不支持市场买卖,只支持同村同户籍之间交易。在农村私有房屋买卖中,买房人买房,在房地一体的格局下,处分房屋的同时也处分了宅基地,而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以外来户口没有资......


·40万标的多少诉讼费是多少?
      40万标的多少诉讼费是多少?一、40万标的多少诉讼费是多少?如果是财产案件诉讼费是7300元,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


·公司辞退员工怎么走劳动仲裁
      公司辞退员工怎么走劳动仲裁一、公司辞退员工怎么走劳动仲裁?(一)申请与受理当事人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实践中,仲裁申请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申请人的姓名、住......


在我国无效婚姻有离婚证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