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绝大多数人都只关注于国家对于机动车醉驾的处罚条例,实际上如果

  绝大多数人都只关注于国家对于机动车醉驾的处罚条例,实际上如果说非机动车醉驾的话,肯定交警部门也不会视若无睹的。因为非机动车醉驾也是属于一种比较危险的行为,首先对个人的生命安全就极度的不负责任,因此非机动车醉驾肯定也要接受处罚的。那么,上海市非机动车醉驾的处罚标准是什么呢?
  
  
  一、上海市非机动车醉驾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的规定。
  
  所以,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予以警告或处50元罚款。
  
  二、醉酒驾驶非机动车违法
  
  酒后驾车的“车”不仅指汽车、摩托车,而且还有电动车,甚至包括自行车。虽然电动车不属于机动车,醉酒骑行电动车不适用醉驾标准进行刑事处罚,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酒后驾驶非机动车也是不被允许的。按规定,交警部门将对酒后驾驶非机动车的驾驶员进行警告,并对醉酒驾驶非机动车的驾驶员给予50元的罚款处罚。
  
  三、非机动车驾驶的法律法规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条 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三轮车在路段上横过机动车道,应当下车推行,有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的,应当从人行横道或者行人过街设施通过;没有人行横道、没有行人过街设施或者不便使用行人过街设施的,在确认安全后直行通过。
  
  因非机动车道被占用无法在本车道内行驶的非机动车,可以在受阻的路段借用相邻的机动车道行驶,并在驶过被占用路段后迅速驶回非机动车道。机动车遇此情况应当减速让行。
  
  第七十一条 非机动车载物,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轮,后端不得超出车身0.3米
  
  (二)三轮车、人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0.2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1米
  
  (三)畜力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2.5米,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身0.2米,长度前端不得超出车辕,后端不得超出车身1米。
  
  自行车载人的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第七十二条 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三)不得醉酒驾驶
  
  (四)转弯前应当减速慢行,伸手示意,不得突然猛拐,超越前车时不得妨碍被超越的车辆行驶
  
  (五)不得牵引、攀扶车辆或者被其他车辆牵引,不得双手离把或者手中持物
  
  (六)不得扶身并行、互相追逐或者曲折竞驶
  
  (七)不得在道路上骑独轮自行车或者2人以上骑行的自行车
  
  (八)非下肢残疾的人不得驾驶残疾人机动轮椅车
  
  (九)自行车、三轮车不得加装动力装置
  
  (十)不得在道路上学习驾驶非机动车。
  
  第七十三条 在道路上驾驭畜力车应当年满16周岁,并遵守下列规定:
  
  (一)不得醉酒驾驭
  
  (二)不得并行,驾驭人不得离开车辆
  
  (三)行经繁华路段、交叉路口、铁路道口、人行横道、急弯路、宽度不足4米的窄路或者窄桥、陡坡、隧道或者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不得超车。驾驭两轮畜力车应当下车牵引牲畜
  
  (四)不得使用未经驯服的牲畜驾车,随车幼畜须拴系
  
  (五)停放车辆应当拉紧车闸,拴系牲畜。
  
  第四节 行人和乘车人通行规定
  
  第七十四条 行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
  
  (二)在车行道内坐卧、停留、嬉闹
  
  (三)追车、抛物击车等妨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
  
  上海市交警部门对非机动车进行醉驾处罚的时候,按照我国道路交通法第89条当中的相关规定,上海市非机动车醉驾一般会对当事人予以警告或者罚款50元。如果非机动车驾驶人员不配合交警部门的处理的话,交警部门也可以结合实际情况扣留非机动车,非机动车一般指自行车、三轮车等车辆。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绝大多数人都只关注于国家对于机动车醉驾的处罚条例,实际上如果说非机动车醉驾的话,肯定交警部门也不会视若无睹的。因为非机动车醉驾也是属于一种比...#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离婚要求损害赔偿多少?
      离婚要求损害赔偿多少?离婚要求损害赔偿几千元左右,离婚损害赔偿是指因夫妻一方的重大过错致使婚姻关系破裂,并对无过错方的财产或精神造成损失,过错方对此应予以赔偿的法律制度,包括物质赔偿......


·一、协议离婚后一方多次到另一方寻衅闹事怎么办?
      一、协议离婚后一方多次到另一方寻衅闹事怎么办?可以到当地派出所报警。《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


·刑事案件中被告不请律师怎么辩护
      刑事案件中被告不请律师怎么辩护?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不仅可以是律师,也可以是父母、亲友,甚至可以是工作单位推荐的人。或者在特殊情况下,可以由法院指定律师为被告辩护。据《刑事诉讼法》的......


·专利授予采取原则是什么?
      专利授予采取原则是什么?按照专利法的基本原则,对于同一个发明只能授予一个专利权。当出现两个以上的人就同一发明分别提出专利申请的情况时,有两种处理的原则:一个是先发明原则,一个是先申请......


·哪些交通违规行为会被拘留
      对于交通违章行为,不管是被电子眼拍到,还是被交警当场查到,其实都是会对驾驶人员做出处罚的,其中的处罚就包括对驾驶人员进行拘留,但此时需要依法进行拘留才行。那究竟哪些交通违规行为会被......


·一、根据法律规定代通知金什么意思?
      一、根据法律规定代通知金什么意思?是解除劳动合同代通知金。终止劳动合同代通知金是指在劳动合同终止前,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的,应该支付没有提前通知的日期对应的工资的赔......


绝大多数人都只关注于国家对于机动车醉驾的处罚条例,实际上如果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