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刑事案件证人证言格式该如何写

  刑事案件是很严肃的案件,其造成的后果也是很严峻的,事情发生后相关当事人的证据采集是重中之重。很多时候也许就是因为证人证词记录的不是很严谨,到最后关头会让判决发生细微的偏差。尤其是刑事案件证人证言格式是相当之重啊,下面就详细说一下改格式。
  
  
  
  
  刑事案件证人证言格式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籍贯: 住址:
  
  证人须知:
  
  一、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有关单位的负责人应当支持证人作证。但是,不能正确表达意志的人,不能作为证人。
  
  待证事实与其年龄、智力状况或者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作为证人。
  
  二、当事人申请证人出庭作证,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十日前提出,并经人民法院许可。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予以准许的,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通知证人出庭作证,并告知其应当如实作证及作伪证的法律后果。
  
  证人因出庭作证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提供证人的一方当事人先行支付,由败诉一方当事人承担。
  
  三、证人应当出庭作证,接受当事人的质询。但是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是指有下列情形:
  
  (一)年迈体弱或者行动不便无法出庭的;
  
  (二)特殊岗位确实无法离开的;
  
  (三)路途特别遥远,交通不便难以出庭的;
  
  (四)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原因无法出庭的;
  
  (五)其他无法出庭的特殊情况。
  
  前款情形,经人民法院许可,证人可以提交书面证言或者视听资料或者通过双向视听传输技术手段作证。
  
  证人在人民法院组织双方当事人交换证据时出席陈述证言的,可视为出庭作证。
  
  四、出庭作证的证人应当客观陈述其亲身感知的事实。证人为聋哑人的,可以其他表达方式作证。
  
  五、证人作证时,不得使用猜测、推断或者评论性的语言。
  
  六、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证人进行询问。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
  
  七、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
  
  八、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让证人进行对质。
  
  证人作证前请仔细阅读以上规定并签字:
  
  证明内容:(在此处写明证人自己所见到的打架事故的具体情况)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就如你说看到的上面就是一些整理的刑事案件证人证言格式的一些具体的要求和相关要注意的地方。往往一个小小的细微就会让结果产生比较剧烈的变化。法律上的谨慎很必须的,尤其是一些证人证言,这可能关系到最终的案件走向问题。
  
  
总结:刑事案件是很严肃的案件,其造成的后果也是很严峻的,事情发生后相关当事人的证据采集是重中之重。很多时候也许就是因为证人证词记录的不是很严谨,到...#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讨债技巧—笑里藏刀催款兵法
      在军事,笑里藏刀是一种政治谋略。在某种情况下,为了目前的利益,把笑容露出来,把刀藏起来;在经济活动中,此计是为了获得最低价值和最高利润;在催款活动中,此计是对债务人动之以情,在与其......


·一、公司解聘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公司解聘员工赔偿标准是什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


·什么是取保候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


·一、婚姻法关于孩子的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
      一、婚姻法关于孩子的抚养权的规定是什么?《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


·合同生效与撤回是什么意思
      合同生效与撤回是什么意思一、合同生效一是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由于民事法律行为以意思表示为基础,并以产生一定法律效果为目的,故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能......


·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的犯罪构成有哪些?
      1、客体要件非法制造、出售非法制造的发票罪侵犯的客体为双重客体,即国家的发票管理秩序和税收秩序。我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发票必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税务主管部门指定的......


刑事案件证人证言格式该如何写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