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现在购房要按照开发商的要求,在看中了某套商品房的情况下要先签

  现在购房要按照开发商的要求,在看中了某套商品房的情况下要先签订认购书,与此同时购房者也要支付一定的购房定金才行。而在认购书中自然又有关于购房定金的约定,但此时很多人可能并不清楚应该怎么来约定。那到底房屋买卖认购书中应该怎么约定定金?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房屋买卖认购书中怎么约定定金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的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也就是说,买房人签订认购书、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如果因为买受人—方的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 的,出卖人可以不退还定金。但是,如果因为买卖双方的原因,比如合同不能协商一致,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二、签认购书后定金如何处理
  在认购书中经常会出现金、抵押金等说法,这样的约定不能一概的认为就是定金约定,而应该仔细分析。如果双方签定的认购书中约定。当事人买受方—方能签定正式合同的,其交付的订金不退还,而如果出卖人不签定合同的应该双倍返还买受人已经交付的订金,那么这样的约定应是关于定金的约定。但如果没有双倍返还的约定,那么就应该认为是一种预付款或者是订金的约定,而不适用定金规则。认购书中的定金,实际上具有立约定金和违约定金的双重功能。认购书是一种预约,是为将来订立正式的销售合同而预先签定的独立的合同,根据预约,开发商的义务是在将来与买受人签定销售合同,将房屋出售给买受人;而买受人的义务则是签定合同购买该房屋。为了平衡当事人的利益,法律规定,购房人在交付定金后,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而不签定买卖合同的就丧失该定金;出售人如果没有正当理由而不签定销售合同的则应双倍返还。由于定金具有担保性质,如果一方违约则会发生不予返还或双倍返还的结果。因此,买卖双方应在认购协议书中就签订正式合同过程可能发生的种种情形分别进行约定,以保护双方权益。(1)如果买方没有在认购协议书规定的期限内去签约,属买方违约,定金不予返还;如果卖方在认购协议书规定的期限内将认购房屋转售第三人或与第三人再次签订认购协议书,从而导致双方未能正式签约,属卖方违约,卖方应向买方双倍返还定金。(2)如果任何一方在正式签约时对认购协议书中确认的条件,如房号、价格、面积等进行修改,从而导致签约未成,改动一方视为违约方履约金。如果买方违约的,定金不予返还;如果卖方违约的,应双倍返还定金。(3)如果买卖双方在规定的期限内,正式签订合同,则定金在买方履约后,可抵作房款或退回买方;双方履行正式合同过程中,一方违约的,适用“不予返还”或者“双倍返还”。(4)如果由于卖方本身不具备房屋销售(预售)条件而导致认购协议书无效,由卖方向买方返还定金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5)如果由厂卖方向买方提供的证明文件不真实而导致未能签订正式合同,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6)如果双方都不存在上述第—项的违约行为,仅对预售(销售)合同及补充协议内容难以达成—致,而未能签约的,卖方应把定金全数返还买方。需要注意购房的实施签订认购书,这仅仅是一种行业管理,从法律上来讲其实并没有规定必须要签订认购书,毕竟法律上面认可的应该是商品房买卖合同。既然协商签订了认购书的话,那么在房屋买卖认购书中就应该约定好相应的内容,避免日后出现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总结:现在购房要按照开发商的要求,在看中了某套商品房的情况下要先签订认购书,与此同时购房者也要支付一定的购房定金才行。而在认购书中自然又有关于购房...#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职务发明创作的权益归属是谁
      一、职务发明创作的权益归属是谁我国《专利法》第6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


·国内众多商标抢注行为有那几种表现形式
      国内众多商标抢注行为有那几种表现形式?国内众多商标抢注行为有抢注未注册商标;抢注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权是经国家法律确定的权利,但受到地域和时间的限制;抢注驰名商标抢注驰名商标比抢注使用......


·一、律师咨询律师怎么收费?
      一、律师咨询律师怎么收费?一般来说律师服务收费可以根据不同的服务内容,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和计时收费、风险代理收费等方式。律师的收费标准各地不太一样,提供法律咨询一般收费2......


·运输公司如何注册流程
      注册公司流程:1、设立登记:免费,把准备好的公司名字、注册资金、注册地址、经营范围、法人代表、股东及股权比例、监事人,输入到是市场监督局网站上。2、领取营业执照:免费,领取营业执照只......


·注册公司字号是什么意思 一、注册公司字号是什么意思?
      注册公司字号是什么意思一、注册公司字号是什么意思?字号就是企业名称,企业名称不得含有下列内容的文字:1、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2、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的;3、外国......


·哪些扣分不会涉及交通事故
      哪些扣分不会涉及交通事故扣分是针对具体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与交通事故的发生并无直接关联,但是事故认定中的责任划分是根据交通违法行为作为依据的。所以发生事故不一定会扣分,要看交警根......


现在购房要按照开发商的要求,在看中了某套商品房的情况下要先签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