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不可申请行政复议事项答复的事项有哪些

  不可申请行政复议事项答复的事项有哪些?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拿到行政裁决书之后,若对行政复议的结果不服的,可以在限定的期限内再次提起行政诉讼的请求。若相关机关决定受理案件之后,需要在限定期限内给出行政复议事项答复,但就实际情况的来说,并非所有的行政案件都是会被受理的。
  一、不可申请行政复议事项答复的事项有哪些?
  相对人对下列事项申请复议,行政复议机关不不予受理:1、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2、国务院各部门、地方一定层级以上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章3、内部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对其所属国家公务员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属于内部行政行为,被处分或被处理的人不服,不能申请复议,但可依照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4、居间行为行政机关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仲裁等行为,对双方当事人的约束力取决于其自愿接受,因此,一方当事人如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者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但不能申请行政复议。
  二、申请行政复议的条件是什么?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那么申请行政复议的方式是什么?申请行政复议包括哪些内容?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应符合下列条件:(1)申请人应当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应当有明确的被申请人。(3)应当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依据。(4)应当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政复议受理范围。(5)应当在法定期限内申请复议。
  三、申请行政复议的流程
  
  1、申请复议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复议申请应当向作出不予立案决定的公安机关提出。复议申请书要在收到不予立案通知书后七日内提出。申请书中要讲明应当立案的理由。公安机关要在收到复议申请书后七日内作出决定,并书面通知控告人。
  2、申请复核
  控告人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后七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复核。上一级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复核申请后七日内作出决定。对上一级公安机关撤销不予立案决定的,下级公安机关应当执行。
  3、向检察院投诉
  控告人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不服的,也可以向同级检察院投诉。公安机关作出立案决定书的,应当将立案决定书复印件送达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仍认为不应当立案,检察院认为应当立案的,检察院有权力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收到检察院通知后十五日以内立案,并将立案决定书复印件送达人民检察院。
  4、拒绝自诉
  公安机关以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到法院自诉为由不予立案的。被害人坚持要求公安机关处理的,公安机关应予立案。
  5、到法院直接起诉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公安机关不予立案或者检察院不予起诉的,被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自诉。法院直接受理这类自诉案件很严格。被害人很难收集到被告人有罪的证据,这种起诉往往被法院以证据不足为由判决被告人无罪。并非是所有的被受理的行政诉讼案件都是会得到行政复议的,以上是我们整理的不可申请行政复议事项答复的事项的情形,只有在满足相关条件,并且向受理机关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之后,才有可能得到行政复议的回复。在得到回复后,一般不可再次提起诉讼。
  
  
  
总结:不可申请行政复议事项答复的事项有哪些?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在拿到行政裁决书之后,若对行政复议的结果不服的,可以在限定的期限内再次提起行政...#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微商卖高价口罩怎么举报?
      微商卖高价口罩怎么举报?可以向平台客服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举报处理,疫情期间哄抬口罩价格的,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规定,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


·继承权如何公证,怎样办理继承权公证?
      实践中,当事人提出申请的,公证处可以按照法律规定证明哪些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并证明其继承活动真实、合法。但是办理继承权的公证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究竟继承权如何公证呢?我们......


·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罪如何判刑
      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罪如何判刑呢?这里说的冒充军警人员招摇撞骗罪,其实应该就是指《刑法》中规定的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这是一种独立的犯罪,而并不属于招摇撞骗罪当中的一种情节。接下来,我......


·婚姻关系如果出现夫妻感情破裂
      婚姻关系如果出现夫妻感情破裂,那么对于婚姻关系来说最重要的问题有两个,一个就是小孩的抚养问题,另一个就是夫妻财富的分割问题。而财富关系中,极为重要的一个房屋的问题,现在就婚姻中的房......


·电动车撞行人责任划分的标准是什么?
      电动车撞行人责任划分的标准是什么?在近几年中,我们国家购买车辆的人数也是越来越多,同时购买电动车的人数也有日益增多,那么也会常发生因为驾驶员不当操作造成的交通事故,电动车撞行人责......


·女人不离婚也不要财产可以办理离婚吗?
      女人不离婚也不要财产可以办理离婚吗?可以办理;“感情确已破裂”是实体性规定,是准予离婚的法定条件。“调解无效”则是程序性规定,不能视为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


不可申请行政复议事项答复的事项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