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网络中文域名转让诈骗是否有依据?

  网络中文域名转让诈骗是否有依据?中华文化博大精深,现在有很多的公司的网站,在进行域名的时候,会直接使用中文命名。可是很多新的网站在第一次给网站域名的时候,是从其他公司或者个人手中买的个人不用中文域名。有些人可能也会觉得网络中文域名转让诈骗,其实有这种担心也正常,因为网站域名也是非常重要的。一、网络中文域名转让诈骗是否有依据?中文域名,顾名思义,就是以中文表现的域名。这一方面促使互联网技术和应用的国际化,另一方面,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特别在非英文国家和地区的普及,又成为非英语文化地区人们融入互联网世界的障碍。中文域名是含有中文的新一代域名,同英文域名一样,是互联网上的门牌号码。中文域名在技术上符合2003年3月份IETF发布的多语种域名国际标准(RFC3454、RFC3490、RFC3491、RFC3492)。中文域名属于互联网上的基础服务,注册后可以对外提供WWW、Email、FTP等应用服务。因此中文域名也是有的,不一定是骗局。  《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 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利用信息网络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一)设立用于实施诈骗、传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销售违禁物品、管制物品等违法犯罪活动的网站、通讯群组的;(二)发布有关制作或者销售毒品、枪支、淫秽物品等违禁物品、管制物品或者其他违法犯罪信息的;(三)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发布信息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二、中文域名域名是对应于互联网中某台计算机数字地址(IP地址)的字符标识,即计算机在网络空间中的地址和名称,是进行网络访问的重要基础,有人把它形象的称为计算机的门牌号。中文顶级域名,特指以中文字符为域名后缀的,主要包含:国际化域名(IDN)。(打字输入全中文域名不用切换输入法,可以直接用中文句号“。”代替点英文“.” ,也可以直接用浏览器自带语音输入)后缀为ASCII英语字母、前缀为中文的域名,不是中文顶级域名,但也属于广义的中文域名范围。例如 新华网 等国际化国家及地区顶级域(IDN ccTLD)。中文域名推广的域名后缀已经多达几十余种。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负责运行和管理的是以老牌的.CN、后来出现的.中国、公司、网络结尾的四种中文域名。中文域名注册查询同英文域名一样,是互联网上的门牌号码。中文域名在技术上符合2003年3月份IETF发布的多语种域名国际标准(RFC3454、RFC3490、RFC3491、RFC3492)。中文域名在技术上符合多语种域名国际标准。作为互联网上的基础资源服务,中文域名支持WWW、Email、FTP等应用服务。根据《中国互联网络域名管理办法》的规定,CNNIC作为中文域名注册管理机构,不直接面对最终用户提供中文域名注册相关服务,域名注册服务将转由CNNIC认证的域名注册查询服务机构提供。三、具体形式CNNIC负责管理维护的中文域名体系中,包含“.CN”、“.中国”、“.公司”和“.网络”结尾的四种形式。域名可分为不同级别,包括顶级域名、二级域名等。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负责运行和管理以.CN、中国、公司、网络结尾的四种中文域名。中文域名和CN域名属于域名体系,中文域名是符合国际标准的一种域名体系,使用上和英文域名近似,作为域名的一种,可以通过DNS解析,支持虚拟主机,电子邮件等服务。中文域名和CN域名都属于中国国家顶级域名体系。中文域名含有中文字符,而CN英文域名不含有中文字符。中文域名符合国际技术标准,在使用上和英文域名近似。作为域名的一种,可以通过DNS解析,支持虚拟主机,电子邮件等服务。随着中国互联网应用的快速发展,作为互联网基础资源的中文域名正越来越为企业所青睐启用,从最早期的“中文”开始,到中国独立管理的“中文“ ,接下来 ”中文.cc”、“中文”等各种带有中文字符的域名纷纷进入中国,从 贴吧.公司 上线到河北大学 等企业巨头、团体的带头使用,中文域名以其鲜明的外观和中文品牌的最佳广告视觉形象必将迎来新的时代!由此可以看出,不一定所有的网络中文域名转让都是诈骗的。因为现在互联网上的中文域名已经成了一个基础服务,不过为了预防网络中文域名转让诈骗,公司或者个人在进行中文域名的时候,如果本人不太懂,也可以直接委托给网络供应商操作,因为其实在网站域名转让的时候,也存在转让诈骗了,有可能一不小心就上当受骗的。
  
  
  
总结:网络中文域名转让诈骗是否有依据?中华文化博大精深,现在有很多的公司的网站,在进行域名的时候,会直接使用中文命名。可是很多新的网站在第一次给网...#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离婚儿女抚养费的标准是什么
      虽然在离婚之后,父母中有一方是无法实际抚养孩子,也就是没有获得孩子的抚养权,但此时不会因此就免除了他的抚养义务,无法实际抚养孩子的,则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这也是履行自己抚养义务的......


·试用期要签合同吗?
      ?试用期是要签合同的。劳动合同双方可以不约定试用期,也可以约定试用期限,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即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期间,用人单位也应依法为员工参加社保。在试用期......


·我们身边的人肯定都是有工作的
      我们身边的人肯定都是有工作的,我们肯定也不例外,所以说对于工作方面的问题肯定都是相当的关心。对于工作我们国家的规定当中是有劳动合同的规定的。劳动合同其中就有待岗的规定,意思就是等待......


·第二次起诉离婚到开庭多长时间
      无论是怎样的纠纷,在当事人向法院起诉,并且法院受理之后,还需要经过一段时间,才会开庭审理相关案件。那么第二次起诉离婚到开庭多长时间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为您做详细解答......


·彩礼与嫁妆要怎么分割
      结婚的时候,男方给予的财物往往叫做彩礼,而女方出嫁时带到男方家的财物则称为嫁妆。对于这两部分财产,在夫妻离婚的时候也是需要作出分割的。那么彩礼与嫁妆要怎么分割呢?我们一起从下文中进......


·我国的交通日益发达,给人们的生活出行带来了巨大的便利,在便利
      我国的交通日益发达,给人们的生活出行带来了巨大的便利,在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危险性,交通拥堵以及交通事故频发都是出现需要解决的问题,出现交通事故之后一般都会出现严重的人员伤亡,......


网络中文域名转让诈骗是否有依据?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