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企业员工个人年终总结怎么写?

  企业员工个人年终总结怎么写?在一些管理严格的企业,员工经常被要求写季度报告、年度总结等。转眼又到了年底,很多企业都会召开年终总结会,员工要向部门领导提交一份年终总结书。员工要认真对待这个事情,好好的写。那么,企业员工个人年终总结怎么写?下面我们就给您做个介绍。
  一、企业员工个人年终总结怎么写?
  1、总结必须有情况的概述和叙述,有的比较简单,有的比较详细。这部分内容主要是对工作的主客观条件、有利和不利条件以及工作的环境和基础等进行分析。2、经验和教训。做过一件事,总会有经验和教训。为便于今后的工作,须对以往工作的经验和教训进行分析、研究、概括、集中,并上升到理论的高度来认识。3、今后的打算。根据今后的工作任务和要求,吸取前一时期工作的经验和教训,明确努力方向,提出改进措施等。
  二、写个人年终总结的注意事项是什么?
  1、总结前要充分占有材料。最好通过不同的形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了解有关情况,或者把总结的想法、意图提出来,同各方面的干部、群众商量。一定要避免领导出观点,到群众中找事实的写法。2、一定要实事求是,成绩不夸大,缺点不缩小,更不能弄虚作假。这是分析、得出教训的基础。3、条理要清楚。总结是写给人看的,条理不清,人们就看不下去,即使看了也不知其所以然,这样就达不到总结的目的。4、要剪裁得体,详略适宜。材料有本质的,有现象的;有重要的,有次要的,写作时要去芜存精。总结中的问题要有主次、详略之分,该详的要详,该略的要略。5、总结的具体写作,可先议论,然后由专人写出初稿,再行讨论、修改。最好由主要负责人执笔,或亲自主持讨论、起草、修改
  三、个人年终总结的原则有哪些?
  1、观点与材料统一总结中的经验体会是从实际工作中,也就是从大量事实材料中提炼出来的。经验体会一旦形成,又要选择必要的材料予以说明,经验体会才能“立”起来,具有实用价值。这就是观点与材料的统一。2、语言要准确、简明总结的文字要做到判断明确,就必须用词准确,用例确凿,评断不含糊。简明则是要求在阐述观点时,做到概括与具体相结合,要言不烦,切忌笼统、累赘,做到文字朴实,简洁明了。3、坚持实事求是原则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这是总结写作的基本原则,但在总结写作实践中,违反这一原 则的情况却 屡见不鲜。有人认为“三分工作七分吹”,在总结中夸大成绩,隐瞒缺点,报喜 不报忧。这种弄虚作假、浮夸邀功的坏作风,对单位、对国家、对事业、对个人都没有任何 益处,必须坚决防止。通过这篇文章,我们告诉了您企业员工个人年终总结怎么写。员工在写个人年终总结的时候,要在开头写清本年的工作完成情况,然后针对自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列举几项。最后附上对明年工作的展望及安排等。写年终总结,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不能随意夸大事实,以免给领导造成不好的印象。
  
  
  
总结:企业员工个人年终总结怎么写?在一些管理严格的企业,员工经常被要求写季度报告、年度总结等。转眼又到了年底,很多企业都会召开年终总结会,员工要向...#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审查起诉期间近亲属能看吗?
      一、审查起诉期间近亲属能看吗?答案是可以的。在公安机关侦查阶段基本不准会见,即使是律师轻易也不让会见;若是到检察审查起诉或法院审理阶段后,可以申请会见。二、律师的权利到了......


·盗窃电能是否构成盗窃罪?
      现实中,经常看到的盗窃都是盗窃一定的财物,具体就包括手机、现金等等,但也有那种盗窃电能、手机流量的情况。在很多人的眼里,如果是盗窃电能的话就觉得不能构成盗窃罪。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盗......


·伪证罪主体有几个,哪些人可以成为伪证罪的犯罪主体
      说起伪证罪,这是存在于刑事诉讼当中的一种犯罪行为,也只能出现在刑事诉讼中才能被称为伪证罪。既然是刑法中规定的罪名,那么当然也就有人来实施,究竟伪证罪主体有几个?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


·继承案件抚恤金会一起处理吗
      继承案件抚恤金会一起处理吗抚恤金不能和继承案件一起处理的,首先,死亡抚恤金是死者所在单位等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死亡抚恤金还含有一定精神抚慰的内容。死亡抚恤金发生于......


·一、请律师要抚养费多少钱?
      一、请律师要抚养费多少钱?请律师要抚养费的价格实行的是协商收费,虽各省都有律师收费标准,但是在实际执行中还是以协商为主。这是因为,无论那个标准对不同的律师都会存在过高或过低的情况......


·法律规定打官司诉讼费谁交
      打官司诉讼费谁交当事人预交案件受理费确有困难的,可在预交期内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当事人在预交期内未预交受理费、上诉费,又不提出缓交申请的,按自动撤诉处理。诉讼费用具体由谁负担,要待......


企业员工个人年终总结怎么写?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