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商标行政复议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商标行政复议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在商标领域内与行政机关发生纠纷,我国法律明确提供给您几种救济途径,其中就包含了商标行政复议,申请商标行政复议不仅要求合理正当,还要求符合行政复议法中所规定的程序。那么,商标行政复议申请的程序是怎样的呢?
  
  一、申请商标行政复议的程序
  
  复议程序是对处理决定进行再审查的一个措施,保证处理决定的正确性,它也是上级机关对下级机关指导监督的一种方式。它有利于充分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利,提高工作质量,提高办案人员工作水平。根据商标法实施细则第44条规定,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侵权行为处理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参收到决定通知之日起15天内向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复议。在复议机关应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复议决定。
  
  复议的申请
  
  1、复议申请人应当向复议机关递交复议申请书。在15天内不能递交复议申请书的,复议申请人应在15日内明确表示申请复议的要求。书写复议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由行政复议机关工作人员记入笔录,复议申请人签名。
  
  复议申请书应载明下列内容:
  
  a、复议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
  
  b、被复议行政机关的名称、地址;
  
  c、申请复议的事实和理由,以及复议申请人的要求;
  
  d、提出复议申请的时间;
  
  e、其他材料及应提供的证据。
  
  2、行政复议机关应自收到复议申请书之日起7日内,根据不同情况,对复议申请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a、复议申请符合规定的,应予以立案,并书面通知复议申请人:
  
  b、复议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裁定不予受理并将理由书面通知原处理机关及复议申请人。
  
  第一、行政处理不涉及复议申请人的权益,或者复议请示没有法律、法规或者规章依据的;
  
  第二、复议申请超过法定期限,且无正当理由的;
  
  第三、复议申请提出之前,复议人已经向人民法院起诉的;
  
  第四、不属于本复议机关管辖的。
  
  3、对复议申请书不符合要求,或者应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的,应把申请书发还复议申请人,限期补正。过期不补正的,可视为未申请或者申请已被驳回。
  
  申请人若是想自己受损害的合法权益得到相应的救济,在准备充分的证据材料以供复议机关采纳以外,首当其冲的就是应该严格按照行政复议法明确规定的程序按部就班的申请,否则就会影响自己的维权之路。
  
  
总结:商标行政复议申请程序是怎样的?在商标领域内与行政机关发生纠纷,我国法律明确提供给您几种救济途径,其中就包含了商标行政复议,申请商标行政复议不...#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行为人被告犯重婚罪怎么办?
      行为人被告犯重婚罪怎么办?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起诉重婚罪的,可以委托律师进行辩护,如果老公没有犯重婚罪的,是属于诬告的行为,是可以进行反诉的。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


·在正常情况下,如果大家喝醉的话,肯定大脑是属于暂时性失控的状
      在正常情况下,如果您喝醉的话,肯定大脑是属于暂时性失控的状态的。所以说在喝醉酒的状态下,最好就是休息就可以了。但是偏偏有一部分人喝醉酒还要开车,在开车过程当中可能会和他人发生碰撞,......


·盗窃和扒窃的定罪条件是什么?
      一、盗窃和扒窃的定罪条件是什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民事二审增加诉讼标的数额可以吗?
      民事二审增加诉讼标的数额可以吗?不可以,二审是针对一审判决中的事实部分和法律适用提出上诉理由,一般要求二审依法改判或发回重审,二审不能变更诉讼请求。除非被上诉人同意且是调解的请行下......


·车主交通肇事逃逸应当如何处罚?
      一、车主交通肇事逃逸应当如何处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行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做如下处理:1.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200元到2000元罚款,可以并处15以下拘留。......


·铁路运输损害赔偿的条件有哪些
      铁路运输损害赔偿的条件有哪些一、铁路运输损害赔偿条件??1、因受害人翻越、穿越、损毁、移动铁路线路两侧防护围墙、栅栏或者其他防护设施穿越铁路线路,偷乘货车,攀附行进中的列车,在未......


商标行政复议申请程序是怎样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