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目前为止,应该说我国绝大多数的公民都知道醉驾属于一种严重的
到目前为止,应该说我国绝大多数的公民都知道醉驾属于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醉驾仍然难以杜绝的一个原因不是什么所谓的酒桌文化,而是因为有些司机在喝酒以后低估了我国交警部门的工作能力,甚至在被发现以后百般狡辩,试图逃过法律的制裁。其实只要醉驾肯定是要住看守所的,那么,醉驾需要住看守所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醉驾需要住看守所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醉驾属于刑事犯罪,公安机关发现时会先依法刑事拘留。《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二款【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三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所以警方对待醉驾人员首先会对其进行醒酒,然后刑事拘留,并依法在24小时内移送看守所羁押。
二、什么是看守所?
看守所(Detention house),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期在三个月以下的,由看守所代为执行 。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须凭送押机关持有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签发的逮捕证、刑事拘留证或者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监狱、劳动改造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追捕、押解犯罪嫌疑人临时寄押的证明文书。没有上述凭证,或者凭证的记载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不予收押。看守所的看押对象是什么?根据《看守所条例》第十条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一)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二)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三、与监狱的区别:
看守所的任务是依据国家法律对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安全;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教育;管理犯罪嫌疑人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监狱是国家的刑罚执行机关。依照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的罪犯,在监狱内执行刑罚。监狱对罪犯实行惩罚和改造相结合、教育和劳动相结合的原则,将罪犯改造成为守法公民。由此得知,醉驾需要住看守所是符合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刑法当中的相关规定的。一般我国交警部门发现醉驾的话,就会依法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刑事拘留的,在拿到医院的酒精测量单以后,就会将司机移交至市人民检察院,然后正式进入到刑事庭审阶段的,除了司机本身属于一些特殊对象,比如说是哺乳期的妇女,或者患有严重传染病等这些特殊情况不需要进看守所的,醉驾绝大多数的人都要进看守所。
总结:到目前为止,应该说我国绝大多数的公民都知道醉驾属于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醉驾仍然难以杜绝的一个原因不是什么所谓的酒桌文化,而是因为有些司机...#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提起行政诉讼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提起行政诉讼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1、原告是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有明确的被告;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
·我国刑法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
我国刑法根据罪刑相适应原则,以犯罪的法定最高刑为标准,规定了4个档次的追诉时效。根据刑法第87条的规定,犯罪经过下列期限不再追诉:1、法定最高刑不满5年有期徒刑的,经过5年;2、法定最高刑......
·闯红灯逆向行驶怎么办?
您在驾驶机动车时,难免会因为一些特殊原因导致违法了交通法规,如果车主发生了闯红灯逆向行驶的情况,会被扣分以及罚款,就需要本人去交通部门办理相关手续以及进行费用的缴纳,下面本站的我们......
·买房手续需要哪些证件,相关内容有哪些
买房一直是大众关注的问题,谁都想尽快为自己安置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但是买房时我们又处处遇到问题和麻烦,接下来将对,买房手续需要哪些证件、申请公积金贷款买房的手续、贷款买房需要的证件......
·撤销权之诉管辖权的法院为哪一地法院?
撤销权之诉管辖权的法院为哪一地法院?一般情况下会从债务人的行为或者是债务人的意思表示来进行分析判断债权人撤销权是否成立。对于对于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是必须要通过撤销权之诉来行使的。......
·劳动合同里的工资约定不清怎么办
劳动合同里的工资约定不清怎么办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第十七条规......
到目前为止,应该说我国绝大多数的公民都知道醉驾属于一种严重的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