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离婚后可以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吗?

  对于离婚的时候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来讲,并不会因此就免除了其抚养义务,虽然此时不能实际照顾子女,但却也需要支付抚养费,这也是履行自己抚养义务的一种方式。但是在离婚之后,随着孩子的长大,在生活学习方面的开支可能会增加,那此时夫妻离婚后可以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抚养费数额是如何确定的?
  离婚的方式有两种,协议离婚和判决离婚,无论哪种离婚方式,在考虑子女抚育费的数额时主要考虑三个因素,即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关于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有关问题:(一) 如果离婚时夫妻能够达成协议,那么就按照双方协议规定的数额、方式、期限要求对方给付。(二) 如果不能达成协议,一般而言,法院在判决时父母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可按月总收入的20%至30%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现实生活中,为了便于掌握,在无法达成协议,请求法院判决的情况下,法院一般是按照父或母工资水平的25%予以判决。
  二、离婚后可以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吗
  根据规定,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一般要支付到孩子18周岁,如果离婚时孩子还小,那么父或母一方可能要支付十年甚至十年以上的抚养费,在这么长的时间里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孩子所在地的生活水平都会发生很多变化,此时依旧按照之前协议或判决支付抚养费,对子女而言是不合理的。因此我国法律规定父或母收入增加的,子女可以要求增加抚育费。
  三、什么条件下起诉增加抚养费法院会支持?
  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工资收入的增加,生活成本也会加大,法律赋予子女要求追加抚养费是合理合法的体现。我国法律规定因下列原因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父或母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一) 原定抚育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二) 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三) 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对拒不履行或妨害他人履行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中有关子女抚养义务的当事人或者其他人,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如何要求增加抚养费?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或者子女要求增加抚育费的,应另行起诉。但这里要求增加抚养费必须要有合理的理由才行,不能随随便便的就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数额。当然实际要求增加的时候,双方可以先协商一下。如果无法协商一致的话,还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总结:对于离婚的时候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的一方来讲,并不会因此就免除了其抚养义务,虽然此时不能实际照顾子女,但却也需要支付抚养费,这也是履行自己抚养...#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房地产参建、联建的法律风险防范
      1995年1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区国有土地(以下简称国有土地)范围内取得房地产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从事房地产开发、房地产交易,实施......


·员工的过年加班工资哪几天?
      员工的过年加班工资哪几天?春节是法定假日,初一、初二、初三是春节法定假期,也是带薪假期。这3天加班工资按不低于应得报酬的300%计算,其他四天是调休放假,所以其他的四天是调休放假,这4天加......


·申请工伤鉴定要什么材料?
      申请工伤鉴定要什么材料?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和复印件;(二)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


·工程劳务分包的法律风险是什么?
      工程劳务分包的法律风险是什么一、工程劳务分包的法律风险1、分包人主体资格不合法对总包的风险。(1)民事责任因分包合同无效,如果发生分包工程质量、安全问题或者造成总包合同工期延误......


·保证合同应包括的内容主要有什么
      保证合同应包括的内容主要有什么根据《担保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保证合同包含如下内容:“(一)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数额;(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三)保证的方式;(四)保证担保的范围;(五)保证......


·劳动合同期限
      劳动合同期限(一)甲、乙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1、有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2、无固定期限:从年月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3、以完成一定的工作......


离婚后可以要求增加孩子抚养费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