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对于醉驾的处罚我们国家可以说是查得十分的严了,并且醉驾相比较

  对于醉驾的处罚我们国家可以说是查得十分的严了,并且醉驾相比较酒驾来说处罚力度是更严重的,关于醉驾的规定不同的城市是有不一样的规定的,那么下面就跟我们一起来看看东莞醉驾是怎么处罚的。目前东莞醉驾是怎么处罚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被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查到,经检测酒精含量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超过80mg/100m|(含)属于醉酒。涉嫌醉酒驾驶会抽血检验,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记12分,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吊销驾照,五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驶证,经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新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经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关于东莞醉驾的相关规定,其实我们可以看出不管是哪里,对醉驾的规定都是比较严格的,因为醉驾对于个人还是他人来说,都是及其不负责的一种行为,甚至还有可能造成两个家庭的不幸,所以我们要提醒您,一定要安全驾驶。以上就是我们整理的内容。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总结:对于醉驾的处罚我们国家可以说是查得十分的严了,并且醉驾相比较酒驾来说处罚力度是更严重的,关于醉驾的规定不同的城市是有不一样的规定的,那么下面...#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南康土地使用证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南康土地使用证办理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购买土地会获得土地的使用权的证明材料,但是这这土地使用证要求办理人自己前去办理,如果不办理土地使用证,在法律上来说不仅不承认土地的使用权,......


·哪些刑事再审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再审案件开庭审理程序的具体规定》的规定,下列再审案件可以不开庭审理: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适用法律错误,量刑畸重的;1979年刑事诉讼法......


·什么叫抢劫罪 ,立案标准是什么?
      说起抢劫犯罪,相信您都知道这是一种很严重的犯罪,法律规定对行为人的处罚最高可以达到死刑。那么您知道从法律角度讲什么叫抢劫罪吗?而抢劫罪的立案标准又是怎样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


·怀孕期间离婚财产怎么分?
      怀孕期间离婚财产怎么分离婚时对财产分割一般是针对夫妻共同财产。共同财产的计算当然是从领取结婚证书之日起计算的。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无特殊约定为共同财产。分割时一人一半,同时照顾女......


·一、单位注销工伤待遇由谁支付?
      一、单位注销工伤待遇由谁支付?公司注销工伤人员待遇一般还是由原单位来进行处理,但只要在注销了之后向保险部门提供了相关的证明,那么后续发生的属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范围的工伤保险待遇,......


·企业新破产职工补偿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企业新破产职工补偿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如今社会科技发达,随着社会现代化的进步,新型产业公司频繁出现。既然有公司力争上游,就会有公司经营不善,面临倒闭破产。公司的衰败和兴旺,就是员工福祸......


对于醉驾的处罚我们国家可以说是查得十分的严了,并且醉驾相比较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