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我国规定的新三板是什么?

  在我国规定的新三板是什么意思啊?在多数人普遍的印象当中,能够发行股票的公司肯定是经过我国证券委员会审核的,并且这些公司的规模和实力都是一些大型公司。可是金融界有的时候的运行法则是不断的发生着变化的,除了您平时所熟悉的主板以外,目前新三板也正在不断的融入到股票发行市场当中。不过有不少人都咨询过,在我国规定的新三板是什么意思啊?一、在我国规定的新三板是什么意思啊?新三板相对于主板来说是门槛低,主要适合中小企业的股权交易平台,新三板与主板的区别主要在于服务对象的不同;新三板在挂牌准入、发行融资、交易结算、并购重组和投资者准入方面也有一套量身定制的制度规则的不同;新三板定位是创新型中小微企业的服务媒介等知识。二、新三板和主板的区别(一)服务对象不同1、与沪深交易所服务于“大而壮”的企业不同,新三板服务的企业往往具有“小而美”的特征,这些企业可能没有厂房、设备等值钱的资产,只有几间办公室,几台电脑,很难从银行获得贷款;2、而它们往往处于“砸钱抢市场”的创业阶段,也拿不出一张漂亮的报表,迈不进沪深交易所的大门。但是它们创新性强、科技含量高、拥有成熟的盈利模式和广阔的发展前景。新三板正是为了服务这些企业而存在的,让社会资本对创新体系的支持由企业的成熟期,前移到初创、成长期。(二)正因新三板服务对象的特殊性,它在挂牌准入、发行融资、交易结算、并购重组和投资者准入方面也有一套量身定制的制度规则。比如,在挂牌准入上,新三板不设财务门槛,企业只要存续期满两年、股权清晰、业务明确,有主办券商推荐,即使尚未盈利,也可以挂牌。而且,新三板挂牌成本低、周期短。1、交易制度方面,主板只有竞价交易一种方式,而新三板则提供协议、做市、竞价三种方式。2、融资方面,新三板可自行选择融资对象及融资时点。主板、创业板市场只能选择IPO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发行新股融资,上市当时就要稀释原股东的股权,上市后再融资也要经过严格的审批程序。而在新三板挂牌则可由企业自行决定是否融资,以及融资时点、融资对象。例如,紫光华宇由于股东看好企业前景普遍惜售,挂牌以来只发生过一笔交易。3、信息披露方面,新三板实行“适度披露”原则。与主板、创业板相比,新三板对强制披露事项、流程进行简化。(三)新三板定位是创新型中小微企业的服务媒介,主要是为企业发展、资本投入与退出服务,并不以交易为主要目的,这也是它和主板的一大区别。简单一点理解新三板的话,因为我国的证券交易所对于股票的上市发行有着非常要求的严格,在这种情况下,新三板就为我国境内的一些中小企业的股权交易提供了一个可持续发展的平台。新三板主要是为一间创新性比较强,科技含量较高的这些企业提供一个可持续的发展平台。
  
  
  
总结:在我国规定的新三板是什么意思啊?在多数人普遍的印象当中,能够发行股票的公司肯定是经过我国证券委员会审核的,并且这些公司的规模和实力都是一些大...#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一般交通事故调查基本步骤
      发生交通事故,轻微的交通事故很多司机都会选择私了,但严重一点的交通事故肯定会找交警来处理,但是交警处理交通事故肯定会有基本的步骤,那么一般交通事故调查基本步骤是什么?我们在下文为您解......


·单位犯罪和自然人犯罪怎么区分
      我们发现《刑法》中规定的大多数犯罪都是属于自然人犯罪,少部分是单位犯罪,但也存在那种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构成的犯罪。针对单位犯罪和自然人犯罪,可能很多人到现在都无法准确进行区分,毕竟......


·新婚姻法离婚孩子归谁
      新婚姻法已经出台了,现在离婚率是很高的,在离婚的的时候孩子抚养权和夫妻财产的分配经常会纠纷的,很多离婚夫妻双方都想要孩子获得孩子的抚养权,那么新婚姻法离婚孩子归谁?下面,我们将会为......


·挪用公款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挪用公款罪与挪用资金罪其实都是属于特殊主体犯罪,但法律对这二者犯罪的主体规定却还不一样,其中前者是国家工作人员的犯罪,而后者则属于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实施的犯罪。与此同时......


·合同附随义务规定的种类有哪些
      合同附随义务规定的种类有哪些?(1)通知义务通知义务又称告知义务。(2)关于说明义务,合同当事人对合同相对方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负有向对方说明义务。(3)关于协助义务,在合同关系上,债务人所......


·医疗事故有那几种责任
      发生医疗事故有两种处理方式:其一、发生医疗纠纷后,通过行政调解来解决双方责任分担的问题;其二、经过行政调解未解决的,医患双方可以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来处理医疗事故。《医疗机构管理条......


在我国规定的新三板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