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民事诉讼第三人是谁指什么?

  民事诉讼第三人是谁指什么?一般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有原告和被告,有时候也会出现一些人参与诉讼中,像这样称之为“民事诉讼第三人”,但是对于民事诉讼第三人法律中有认定标准,不能随意参与到民事诉讼当中防止损害他人的利益。那么我们来民事诉讼第三人是谁指什么呢?参与诉讼的目的有哪些?第三人的特征和分类有哪些?下面这些法律小常识为您一一解答。
  一、民事诉讼第三人概念
  民事诉讼第三人,是指对原告和被告所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或者虽然没有独立的请求权,但与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而参加到正在进行的诉讼中去的人。
  二、第三人参与诉讼目的
  参加诉讼的目的:一、在于简化诉讼程序,彻底解决彼此有联系的纠纷;二、在于维护自己的权益。第三人参加诉讼即不是为了维护原告的利益,也不是为了维护被告的利益,即便有时参加到当事人一方进行诉讼,也不是为了维护参加一方当事人的利益,而是以自己的名义,为维护自己的权益参加诉讼。
  三、第三人的特征
  1、对原告、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认为有独立请求权,或者案件处理结果可能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这是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根据。第三人同原告或者被告存在某种民事法律关系,案件的审理结果可能与第三人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这是第三人区别于共同诉讼人和诉讼代理人的根本之点。2、必须在诉讼开始后,案件审理终结前,参加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必须以原告、被告之间的诉讼正在进行为前提,如果原、被告之间的诉讼尚未开始,或者原、被告之间的诉讼已经结束,即人民法院对案件已经审理终结,任何人都不可能通过诉讼而成为第三人。3、第三人是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人。这种利害关系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与来自本诉的原告和被告的侵害或争议;二是来自法院对诉讼的处理结果。
  四、第三人的分类
  根据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根据不同,可以将第三人分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前者对原告和被告所争议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后者仅与他人案件的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
  1、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指对他人之间的诉讼标的,有独立的请求权而参加诉讼的人。本诉之外的第三人对原告、被告之间的诉讼标的,不论有全部的独立请求权,还是有部分的独立请求权,只要其请求权具有独立性参加诉讼,即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条件(1)对本诉原、被告争议的诉讼标的,主张独立的请求权。第三人主张独立的请求权有两种情形:一种是主张全部的实体权利,即主张双方当事人争执的民事权益,既不归责原告所有,又不归被告所有,而是全部归自己所有。另一种是仅主张部分实体权利。(2)本诉在进行。本诉正在进行是时间方面的条件,它是指第三人欲参加的诉讼已经开始而尚未终结,具体是指法院受理诉讼后作出裁判前。(3)以提出诉讼的方式参加。
  2、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
  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是对于已经进行的诉讼,就其当事人之间的诉讼标的,虽然没有独立的请求权利,但是案件处理的结果与其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为维护自己的利益参加(自行参加或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到当事一方进行诉讼的人。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条件(1)与案件处理结果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法律上的利害关系是指民事实体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第三人与案件处理结果是具有的法律上利害关系,包括两种类型;其一是义务性关系。其二是权利义务性关系,即一方当事人败诉会使第三人享有一定的权利和承担一定的义务。(2)他人之间的诉讼正在进行。(3)申请参加诉讼或由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民事诉讼第三人是谁,了解这些内容作为民事诉讼中的当事人有权利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那么当面对如何确定是否为民事诉讼中的第三人应该了解民事诉讼第三人的特征和分类,并且清楚民事诉讼第三人参加诉讼的条件有哪些,这样向法院进行申请时不会被阻挠。如果还有疑惑的地方可以咨询的律师。
  
  
  
总结:民事诉讼第三人是谁指什么?一般在民事诉讼中当事人有原告和被告,有时候也会出现一些人参与诉讼中,像这样称之为“民事诉讼第三人”,但是对于民事诉...#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交通事故肇事者逃逸,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赔偿吗?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


·诈骗罪立案前退回的钱有哪些情况
      诈骗罪立案前退回的钱有哪些情况在法律上针对犯罪者都是有减轻处罚的,如果犯罪者能在审判之前积极配合,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情况都可以减轻处罚。在诈骗犯罪中,如果有以上情况也是可以减轻处......


·债务人诉讼时效中断担保人期限会中断吗?
      债务人诉讼时效中断担保人期限会中断吗?一、债务人诉讼时效中断担保人期限会中断吗?在一般的情况下都不会进行中断的。1、最高人民法院主流观点是,主债务人与连带保证人的诉讼时效中断关......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打架斗殴怎么申诉?
      在实际生活当中,确实容易发生打架斗殴的现象,一旦发生,那么相应的,派出所接到报案之后,会派相关的工作人员来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都会实地调查确定责任,如果情节比较轻微的话,治安管理处......


·公司法临时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时限是否有规定?
      公司法临时召集董事会的通知时限是否有规定?其实我国的公司法只不过是针对大多数的公司经营过程当中的一些情况,作出了法律制度上的规范。其他还有很多非常细节性的问题,都是由公司制定的公......


·公司分红权违约金需要进行支付吗
      一、公司分红权违约金需要进行支付吗需要进行支付。股东分红违约金,若之前签订了合同,可以要求撤销该收条,公司债务应由公司而非股东个人来承担。二、股东的分红权1、股东的盈余分配......


民事诉讼第三人是谁指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