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怎么理解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执行?

  我们在刑法当中可以经常见到死刑、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以及缓刑等字眼,但是缓刑和我们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根本不一样的两个概念,关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执行的规定,我们可以直接从法律规定中找到,以下是我们为您整理出来的,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死缓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简称,指的是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什么意思,我们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我国刑法规定的死刑包括死刑立即执行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死缓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简称,指的是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
  根据刑法第48条第1款规定,适用死缓的条件是:
  1、罪犯应当判处死刑。
  2、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根据刑法第50条的规定,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在死缓期间或者期满之后,有三种处理结果:
  (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3)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指被判处死刑的罪犯,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给予两年的缓期,这就是刑法中所称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不是一个单独的刑罚种类,而是死刑的一种执行制度。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满可否执行死刑: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必须具备以下两个条件;
  一、行为人罪该处死刑,如果行为人罪不该处死刑,则不能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二、不必立即执行,一般是指罪该处死刑的罪犯,有投案自首、立功表现或有其他从宽处罚的法定条件,或者犯罪主体在智力上存在明显障碍,或者被害人本身有明显过错等。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缓期二年执行期限届满,没有故意犯罪的,可以减为无期徒刑,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被判处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缓期二年执行期限内又重新故意犯罪,经查证属实,执行死刑,由缓期二年执行单位将材料报有管辖权的中级人民法院,呈所在地高级人民法院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综上所述,以上就是关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执行的相关理解您在看到缓刑和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的时候一定不要弄混淆了,二者是根本不同的两个概念,死缓重新犯罪在规定时间内,需要立即执行死刑是需要最高人民法院来核准的,如果您还有什么疑问的话,可以在线咨询我们律师。
  
  
  
总结:我们在刑法当中可以经常见到死刑、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以及缓刑等字眼,但是缓刑和我们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是根本不一样的两个概念,关于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产品侵权责任归责原则是怎么规定的?
      产品侵权责任归责原则是怎么规定的?《民法典》(2021.1.1生效)中的产品责任应采用何种归责原则,在立法过程中看法不一,大致有四种观点:一是无过错责任原则。此种观点认为不论生产者、销......


·公司申请破产 注册资本
      公司申请破产注册资本每年都有许多的公司要面临破产和注册资本这两个问题。这两个严肃的问题如果处理不当将影响着这个公司未来前途的发展以及个人资本的限制,所以关于公司公司申请破产注册资本......


·把借条写成收条可以吗?
      把借条写成收条可以吗?1、借条写成收是可以的,但需要看这个收条目前是否可以清洗完整的反应借款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收条内容提及到对方是借用你的现金或物品,收条一样可以当借条使用,具有同......


·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 缓刑的条件是什么?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都遭受交通肇事而导致人身受到侵害,此时权益受到侵害的主体,可以向司法机关提出诉讼请求,检察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必须按照交通肇事罪量刑标准机芯判处刑罚,此时,代理......


·企业常见的并购方式有哪些
      企业常见的并购方式有哪些一.企业并购的定义企业并购包括兼并和收购两层含义、两种方式。国际上习惯将兼并和收购合在一起使用,统称为M&A,在我国称为并购。即企业之间的兼并与收购行为,是企......


·指定监视居住检察工作包括哪些人
      一、指定监视居住检察工作包括哪些人指定监视居住监察工作包括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监视居住,是指侦查机关责令犯罪嫌疑人不得擅自离开指定的住所,并对其行动加以监视的一种强制措施。它通常......


怎么理解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执行?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