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在我国一般的网络金融销售是诈骗吗

  在我国一般的网络金融销售是诈骗吗您生来都是必须要适应社会的,如果在平时生活的过程当中没有办法跟上这个时代发展的步伐,肯定是要被这个社会所淘汰的。就比如现在,我国其实就处于一个后工业时期,互联网金融行业的发展呈现百花齐放的形态,有多数人根本就不了解网络金融销售,甚至会产生这样一种疑问,在我国网络金融销售是诈骗吗?
  一、在我国网络金融销售是诈骗吗?
  不是金融网络营销(On-line Marketing或E-Marketing)就是以互联网络为基础,利用数字化的信息及金融网络媒体的交互性和来辅助营销目标实现的一种新型的市场营销方式。金融业涵盖范围很广,包括银行、保险、证券、期货、外汇、租赁、担保、财务、投资、基金、支付等,以及衍生的软件、培训等细分行业,其中部分行业比较特殊,垄断性较强,而部分行业处于激烈竞争状态中,产品服务优势和营销能力决定了企业本身的前景。各细分金融行业有其特殊性,比如期货证券市场瞬息万变,比如担保租赁行业呼换大品牌的产生,比如面临国际金融巨头的压力,国内泛金融类企业急需制定更全面有效的应对之策。当然,金融企业还有更多需求,比如冲刺上市前,在做路演的同时向全球投资人更好的讲“故事”,培育更好的舆论氛围;比如当前业务开展缓慢,遭遇竞争对手市场挤压,急需营销突围之策等。目前,已有不少金融类企业将目光投向了网络营销。相关数据显示,目前金融证券行业总体的电子商务化普遍较高,比如网上银行、网上证券等,在网络广告投放上,银行、保险等大型金融机构一般会投放网络品牌广告,而支付类企业在网络营销上的力度比较大。赢道顾问总策划邓超明认为,在互联网营销不断成熟,及客户网络化程度不断增加的市场环境下,不仅目前已经采取网络营销举措的金融企业会扩大策略范围,加大执行力度,而且会有大批之前漠视网络营销的企业加入互联网战团。其实,在最近两年中,金融行业出现了不少网络营销解决方案,从初步的新闻传播,到网络活动营销、搜索营销、网络事件营销、微博营销、网络视频营销,一个全新的泛金融行业网络整合营销体系已经建立完成。
  二、最新网络金融诈骗应该怎样防范?
  1、不要轻易泄露个人信息。现在有不少网站或是商家搞活动,会要顾客留下一些相关的资料,在此提醒您,除非是正规的、可信度非常高的网站或商家,否则最好不要留下自己的私人信息。2、随时更改密码。密码是一把锁,能够有效保护自己的利益。但是千年不换的密码,其安全性却大大降低,因此建议每隔一段时间就重新换一次密码,而且密码的组合规律只有自己才知道。3、堤防钓鱼网站。网购很流行,新型诈骗也应运而生。不少网民在点击网店链接的时候都会不小心进入看似与正规购物网站很相似,但实际上是专门骗取信用卡密码或金钱的钓鱼网站。在此提醒您,凡是要求输入信用卡密码的网站都绝对不可能是正规网站,一定要果断退出,不要上当。4、多关注信用卡动态。开通信用卡短信提示功能,一有异动立即就可以知晓,也可以快速反应给银行及公安部门。5、注意上网细节。平时不要在非自己使用的电脑上登录网上银行或是进行网上金额交易,即使是私人电脑也要加强防范,安装杀毒软件,经常检查电脑的网络安全情况,随时清除上网痕迹和cookies。6、熟记官方电话。对于打电话称信用卡被恶意透支或是其他种种的,只要不是银行的官方号码,一律不要理会。有的不法分子很狡猾,利用软件改变来电显示,只要回拨,就会露出马脚。7、刷卡取现需谨慎。无论是在银行自助刷卡取现,或是在商家刷卡付账,输入密码时一定要确保周围没有旁人接近,用手遮挡一下键盘。在自助取款机处要特别留心是否张贴有一些小字条,说机器故障之类的,很可能就是骗子的把戏。正规的网络金融销售是受到国家支持的,现在关于金融行业的网络销售已经初步建立了一个比较完善的营销体系。之所以有人搞不清楚网络金融销售是诈骗吗这个问题,还是因为没有具体了解一下我国的网络金融销售这一行业。可以说正规的网络金融销售是有利于金融行业发展的,和诈骗根本不是一回事。
  
  
  
总结:在我国一般的网络金融销售是诈骗吗您生来都是必须要适应社会的,如果在平时生活的过程当中没有办法跟上这个时代发展的步伐,肯定是要被这个社会所淘汰...#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产品质量纠纷诉讼管辖地如何确认?
      产品质量纠纷诉讼管辖地如何确认?由于产品质量属于特殊侵权责任,所以,产品责任诉讼应当属于侵权行为诉讼,其诉讼中的管辖应该根据侵权行为诉讼的管辖原则来确定。《民事诉讼法》第29条规定:......


·合同约定30的违约金怎么处理
      合同约定30的违约金怎么处理在现实的生活中,很多的朋友因为担心自己的合法权益会被侵犯一般都会签订一份合同的,而且其中也会包含关于在合同中关于违约的一些补偿问题的,那么根据相关的法律规......


·工厂眼睛工伤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工伤这个词在我们的生活之中是经常听到的,工伤指的是在工作期间发生的意外事故导致自己的身体受到了伤害。在国家工伤保险条例中,劳动者工伤可以向用人单位所以赔偿,但是前提劳动者与用人单位......


·变更抚养权案件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变更抚养权案件的管辖法院如何确定夫妻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一方,如果想要变更抚养权,如何确定管辖法院呢?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


·单位犯罪的主体合伙企业可不可以成为?
      我国是一个法治国家,做了违法的事情触犯了何种法律就要接受何种法律的处罚,我们都知道这其中触犯刑法的处罚最为严重。那么今天我们来说一种触犯刑法的情形:单位犯罪。这个单位的范围可以说很......


·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提前通知吗?
      公司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提前通知吗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40条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否则需要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作为代通知金。按照其他方式解除劳动合同......


在我国一般的网络金融销售是诈骗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