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与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现如今的社会,找工作成为年轻人面临的一大问题,而找到合适自己工作的人则少之又少,每天面临自己不喜欢的工作让人头大的同时更会萌生出换工作的想法,但是工作最初签订的劳动合同就是为了保障员工利益的同时保障公司利益,那么不少人就提出了公司与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这类问题,那么我们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吧。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我国劳动法在规定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时,就劳动者有过错和劳动者无过错两种情况作了不同的规定。具体规定如下:
第一、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因劳动者存在过错,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三、劳动者无过错,用人单位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第四、用人单位因裁员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综上所示,我们已经很明确公司与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这个问题的答案了。答案虽然是肯定的,但是也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不同情况下,公司要依照不同的法律法规进行裁员,否则就会触碰法律的底线,如果不合法的裁员员工自然就可以起诉。所以说明确该问题的答案也可以避免相当多的纠纷与经济损失。
总结:现如今的社会,找工作成为年轻人面临的一大问题,而找到合适自己工作的人则少之又少,每天面临自己不喜欢的工作让人头大的同时更会萌生出换工作的想法...#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
More>>
·复制卡盗窃信用卡诈骗定性吗?
目前信用卡快将成为我们城市生活中的必需品之一,来满足我们的经济活动。然而,信用卡在使用过程中也会被犯罪分子盯上,被非法复制、盗窃盗用。有的甚至是卡不离身仍然发生被盗刷现象。您都知道......
·有二个小孩离婚怎么判离?
有二个小孩离婚怎么判离?一、有二个小孩离婚怎么判离?离婚案件中就孩子抚养问题,法庭会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判决。(一)孩子不足两周岁两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
·徐州市妨害公务罪量刑标准
近年来,妨害公务罪表现出发案率高、易发群体性事件等特点。尤其是在各地开展拆迁的过程中,妨害公务的行为更是多不胜数。在我国,对于这样的行为达到一定标准后,就要依法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一、夫妻双方财产划分的含义是什么?
一、夫妻双方财产划分的含义是什么?夫妻双方财产划分的含义是:是指男女双方在离婚协议中附加达成的关于财产分割的条款或者因协议离婚而就财产分割问题单独达成的协议。现行《婚姻法》第17条到第......
·河南的十级残疾赔偿金是多少钱?
河南的十级残疾赔偿金是多少钱?1、如果属于工伤,应当首先认定工伤,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涉及工伤赔偿。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
·中国劳动合同法工龄的规定是怎样的?
中国劳动合同法工龄的规定是怎样的?工龄的规定具体如下:1、工龄超过一定期限后没有签署劳动合同会被认定为是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
公司与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