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保险业非法集资的定义是什么?

  在社会上,出现了越来越多的金融方面的案例,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越来越高明,就同时加大了判案的难度。非法集资是一种不法行为,也是最近案发频率较高的一种行为,非法集资的方式有多种,其中一种就是保险业非法集资,那么保险业非法集资的定义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介绍。
  
  一、保险业非法集资的定义是什么
  保险业非法集资是以保险业为名义的非法集资。非法集资(根据《关于取缔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中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为依法惩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犯罪活动,最高人民法院会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关单位,研究制定了《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该司法解释自2011年1月4日起施行。
  二、保险业非法集资的特点
  (一)承诺高额回报。涉案人往往向客户承诺高于同期银行存款利率的利息,采取先支付利息、到期支付本金或继续滚存的方式进行集资。(二)假借保险名义仍是非法集资主要手段。涉案人虚构保险理财产品,或者假借办理“团体年金保险”名义,或者以投资项目急需资金为由进行集资。(三)代销第三方理财产品引发非法集资案件风险凸显。这类案件并不是由保险从业人员主导的,一旦案发,发行第三方理财产品的机构和主犯,往往人去楼空。(四)以伪造的单证、私刻的公司印章为工具。涉案人往往出具假保单或者所谓的投资理财协议,以自购的收据、或者公司作废收据代替发票甚至真接手写欠条,并在伪造单证或欠条上加盖私刻的公章,骗取资金。(五)利用职务便利诱骗。涉案人往往利用职务便利,以保险公司员工或销售人员的身份取得当事人信任,从而骗取资金。为了规范我国的金融秩序十分不易,为了防范各类金融犯罪,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来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非法集资是一种非法的手段,如果集资数额过大则会被判刑,因此需要更多的人能够了解它的坏处。以上就是本文对于保险业非法集资的定义是什么这个问题的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总结:在社会上,出现了越来越多的金融方面的案例,犯罪分子的作案手段越来越高明,就同时加大了判案的难度。非法集资是一种不法行为,也是最近案发频率较高...#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分公司发放工资合同与谁签订?
      分公司发放工资合同与谁签订?分公司不能签订合同,必须在总公司授权的情况下才可以处理。为保证合同的履行,在与分公司签订合同之时,第三人可以要求加盖总公司印章,或在合同未履行前,要求公司......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


·司法鉴定伪造签名文书法律责任
      司法鉴定文书虽然不属于法律文书,但是司法鉴定文书是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根据委托人提供的材料出具的专业判断意见文书,并且鉴定结论是诉讼活动证据之一,法律效力经法院认定后可以作为定......


·导致专利权无效的原因有几种
      导致专利权无效的原因有几种(1)不属于专利法保护的客体;(2)向外国申请专利,未经保密审查;(3)不符合专利法新颖性、创造性、或实用性的固定;(4)外观设计与在先权利相冲突或者不符合新设计的要求;......


·曲阳的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
      曲阳的征地补偿价格是多少我国农民对土地拥有土地使用权,但没有土地所有权,因为我国实行集体所有制,当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将对部分土地实行征收,但是会按照被征土地的原用途进行补偿......


·新车被刮了报划痕险划算不,都有哪些解释
      我国对车辆的保险较为保障全面,人们在日常的使用中汽车保险都会涵盖到这类权益的保障。新车划伤了,如果购买了划痕险可以报到保险公司进行相应的赔付。下面我们就新车被刮了报划痕险划算不,都......


保险业非法集资的定义是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