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深圳市劳动合同续签需要注意什么?

  由于深圳经济发达且公司林立,这也就使得发生在深圳的劳动合同关系比其他地区多。既然有签订合同就会有续签的时候,但是很多深圳员工对劳动合同续签方面的知识很薄弱,为此,我们整理了深圳市劳动合同续签时的注意事项供您参考。
  一、深圳市劳动合同续签需要注意什么?
  劳动合同终止后,经双方协商一致,还可重新订立劳动合同。续订劳动合同的基本要求和订立劳动合同一样,应坚持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根据《天津市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经当事人双方协商同意延续劳动合同的,应当在合同期满前 15日内办理续延手续。1、劳动合同未明确劳动报酬的,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商予以明确;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协调不一致的,以劳动合同期满前12个月的平均劳动报酬作为劳动报酬最低标准。2、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在实际履行中发生变化而劳动合同未依法变更的,实际履行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如低于劳动合同约定,不得作为续签劳动合同的最低标准。3、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订的,应提前30日开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通知职工本人。用人单位未提前通知或提前通知不足30日的,可以支付职工本人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视为提前30日通知,劳动合同期满即终止,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劳动合同终止手续。4、员工若患有职业病或其因工负伤并被确认达到规定的伤残等级,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订合同。5、员工若在企业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其要求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企业应与其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6、劳动合同期满后,企业不想续订合同,但未能与员工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延劳动合同,企业应当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双方就续订劳动合同期限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续订劳动合同的期限从双方签字之日起,不得少于一年。7、企业与员工续订劳动合同,无论期限多少,都不得约定试用期。总的来说,员工在续签劳动合同的时候如果能与单位协商一致,就按照协商一致的结果续签;如果员工向续签而单位不愿续签,但员工出现了上述特定的情形的时候单位是不能拒绝续签合同的。
  
  
  
总结:由于深圳经济发达且公司林立,这也就使得发生在深圳的劳动合同关系比其他地区多。既然有签订合同就会有续签的时候,但是很多深圳员工对劳动合同续签方...#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员工被辞退最高赔偿多少由什么确定?
      员工被辞退最高赔偿多少由什么确定?员工被辞退最高赔偿多少由被辞退的事由、在职期间的薪资以及在单位工作的年限来确定。具体可以获得赔偿的情形如下:1、若是公司和职员去协商的解除劳动合同,......


·2023农村土地赔偿标准是怎么确定的?
      近年来,我国基础设施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国家修建了大量的高速铁路。在铁路项目筹备之前,建设部门要对沿线的农村土地进行征收。涉及到的村民,可以拿到一笔征地补偿款,各地也有具发放标准。......


·加班5个小时工资怎么算的?
      加班5个小时工资怎么算的?加班五个小时就会按平均每天的工资来进行计算。工作日加班:小时加班工资标准=劳动合同规定的月工资标准÷(月计薪天数21.75×8小时)×150%;休息日加班不能安排补休的......


·假冒伪劣产品是不是劳动产品
      不是的。生产者通过劳抄动生产出的产品,因为它是人类劳动创造的,都算是劳动产品。而假冒伪劣商品用于交换,在后期经过有关法律法规、质量认证体系、售后反馈、使用袭者认可、有无危害等等多方......


·一、房屋买卖合同定金起诉状的内容是什么?
      一、房屋买卖合同定金起诉状的内容是什么?房屋买卖合同定金起诉状的内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规定,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


·行贿与正常礼尚往来的区别是什么?
      一、行贿与正常礼尚往来的区别是什么?主要在于是否存在非法利益,因被勒索给予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没有获得不正当利益的,不以行贿罪论处。谋取不正当利益,根据1999年3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


深圳市劳动合同续签需要注意什么?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