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彩礼返还的规定有哪些?

  父母养育我们二十余年,总有一天我们会与父母分开居住,也会找到陪伴我们生活的另一半,步入婚姻的殿堂,在此之前,必不可少的一步就是古人的提亲了,男方自然面临彩礼的问题。如今社会离婚率越来越高,夫妻双方婚姻感情破裂后男方有可能会要求女方返还彩礼。那么彩礼返还的规定有哪些?下面请听我们详细介绍,希望能帮助您。
  
  一、彩礼的性质
  
  彩礼,是夫妻一方婚前给与另一方的财物。性质上是赠与,但是又与一般的无偿赠与不同,它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即以结婚为目的(条件)的赠与。
  
  二、返还彩礼的情形
  
  法律规定: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适用前款第(二)、(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适用条件:
  
  (一)以是否结婚为主要判断标准:未结婚,可以返还,已经结婚,不返还。
  
  (二)已经结婚但是又离婚可以返还的情形:一是未共同生活;二是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三)生活困难的判断标准:
  
  那么如何理解?生活困难?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七条【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对生活困难的含义作出了这样的解释: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据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中的?生活困难?的理解也应当与上述解释一致。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是因为给付彩礼后,造成其生活靠自己的力量已经无法维持当地最基本的生活水平或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而不是与给付彩礼之前相比,财产受到损失,相对于原来的生活条件比较困难了。
  
  司法实践的处理:
  
  (一)数额较小的礼物,一般可不予返还。
  
  (二)恋爱中纯粹自愿赠与的礼物,一般可不予返还。
  
  (三)返还时要考虑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因给付一方的过错导致婚约解除的,彩礼返还的比例小一些,反之,大一些。
  
  (四)虽未办理登记结婚手续,但是双方已经同居生活,或者按照风俗办理了婚礼的,彩礼已经转化为共同财产的,或者已经转化为嫁妆的,一般不予返还。
  
  (五)结婚后没有共同生活,可以返还。
  
  (六)双方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一般不超过一年),给付彩礼导致一方生活困难,可以要求返还。
  
  以上就是彩礼返还的规定,彩礼本质上是一种附条件的赠与行为,如果双方的婚姻关系无法存续或未曾办理结婚登记,那么男方在法律上是可以要求女方返还的,但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主要考虑双方当事人的意愿进行审判,积极征求女方的意见。
  
  
总结:父母养育我们二十余年,总有一天我们会与父母分开居住,也会找到陪伴我们生活的另一半,步入婚姻的殿堂,在此之前,必不可少的一步就是古人的提亲了,...#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夫妻共同财产划分规定是什么?
      夫妻共同财产划分规定是什么?夫妻共同财产划分规定是根据我国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及一方所得的财产,除双方另有约定、法律另有规定外,属于夫妻共同所有。......


·亲属土地使用证过户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亲属土地使用证过户的流程是怎样的?办理土地使用证过户时需要携带本人的房产证,身份证,相关人员的死亡证明,你们的亲属证明,到国土资源局办理。一般情况下,土地登记应当由当事人共同......


·深圳市社会抚养金的征收对象是谁
      深圳市社会抚养金的征收对象是谁深圳市社会抚养金的征收对象是不符合我国生育政策超计划生育子女的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18条的规定,我国的生育政策是国家规定基本原则......


·合同管理整改措施有哪些
      合同管理整改措施有哪些一、合同管理方面1、合同原件散见于各个部门。隐患:合同原件易丢失,不利于合同部门对合同的整体管理。建议:合同原件应该由合同管理部门统一管理,除满足财务部......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期限是多久
      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期限是多久一、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土地承包期限是多久?《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一条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


·车祸的误工费保险公司怎么算?
      车祸的误工费保险公司怎么算?车祸的误工费保险公司按照医院开具的休假证明和单位开具的误工证明来计算具体误工天数,然后结合劳动合同,工资收入证明以及个税完税证明等计算误工期间的总收入损......


彩礼返还的规定有哪些?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