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债权债务婚姻家庭合同协议公司法务
房产买卖侵权赔偿刑事辩护联系我们
首页 >>法律知识

参与非法集资罪受害人受法律保护?

  我们都知道非法集资是触犯法律的,由于非法集资涉及范围广、金额数量大,我国有关部门一直在打击非法集资行为,但是仍旧有很多人上当受骗。犯非法集资罪的人受处罚是应当的,那么有一个问题,你知道参与非法集资罪受害人受法律保护吗?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下吧。一、参与非法集资罪受害人受法律保护?参与非法集资,受害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一切后果由自己承担。非法集资的表现形式多样,已逐步发展为组织化、智能化和网络化。犯罪分子用看似合法的形式包装一下,利用公众急于求财的心理,达到非法集资的目的。他们主要采取利用民间借贷、中介机构、农业专业合作社、互联网借贷、股权投资等手段从事非法集资活动。此外金融机构个别工作人员也存在涉嫌非法集资的个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非法集资犯罪活动将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擅自发行股票、公司、企业债券罪和非法经营罪等四种罪名论处。有关法律法规还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在取缔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非法集资活动的过程中,地方政府不能用财政资金代偿非法集资造成的损失。社会公众参与非法集资,参与者利益不受法律保护,经人民法院执行,集资者仍不能清退集资款的,应由参与人自行承担损失,而不能要求有关政府部门代偿。其中,对于集资诈骗案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规定,案发后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诈骗财物及其孳息,权属明确的,应当发还被害人;权属不明确的,可按被骗款物占查封、扣押、冻结在案的财物及其孳息总额的比例发还被害人,但已获退赔的应予扣除。为最大限度减少集资群众的损失,有些省市成立了专门机构,对涉案企业(个人)的债权清收、资产保全后,会通过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变现,按照一定比例对集资群众进行清退返款。二、识别方法非法集资的形式多样,隐蔽性和欺骗性越来越强,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有关部门建议:1、认清非法集资的本质和危害。2、正确识别非法集资活动,主要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以及其从事的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3、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因此,—定要增强理性投资意识,依法保护自身权益。4、增强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意识。非法集资是违法行为,参与者投入非法集资的资金及相关利益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当一些单位或个人以高额投资回报兜售高息存款、股票、债券、基金和开发项目时,一定要认真识别,谨慎投资。通过本文我们可以知道,参与非法集资罪受害人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一切后果和损失都由受害人自己承担,因此您要擦亮眼睛,提高理性投资意识,谨慎投资,看清是否合法,识别非法集资,不要上当受骗。
  
  
  
总结:我们都知道非法集资是触犯法律的,由于非法集资涉及范围广、金额数量大,我国有关部门一直在打击非法集资行为,但是仍旧有很多人上当受骗。犯非法集资...#南京律师 #南京债务律师 #南京离婚律师 #南京刑事律师 #www.nj64.com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More>>

·离婚撤诉后再起诉要多长时间
      离婚撤诉后再起诉要多长时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案件中,原告撤诉后,一般在6个月之后才能向法院再次提起诉讼。但如果撤诉后6个月之内,有新理由或者新情况的,可以随时向法院提起诉讼。......


·民法总则关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规定有哪些
      民法总则关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规定有哪些?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颁布,《民法总则》将废止。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即无法辨识自己行为的人,因此,此类自然人在实施违法犯......


·房款被中介挪用了怎么办
      可以沟通解决,要求中介方还款。协商不一致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写好起诉状,向法院起诉。如果中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被害人财物,数额较大,应以合同诈骗罪追究其刑......


·合同违约金需要调增吗?
      合同违约金需要调增吗?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因此,在经济交易行为中支付的违约金、赔偿金允许在......


·村委会提留征地补偿款不发怎么办?
      村委会提留征地补偿款不发怎么办?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土地补偿费归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安置补助费是对失地农民的......


·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是指违反法律规定,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的管理秩序。根据国......


参与非法集资罪受害人受法律保护?
史微微律师
副主任 主办律师 执业5年
19850716853
www.nj64.com

长按识别二维码,加好友

史微微律师
©Copyright 2007-2022
首页.|.律师简介.|.法律咨询.|.联系方法
联系电话:198507168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