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强制猥亵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强制猥亵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根据《刑法修正案十》规定,猥亵罪的对象从"妇女"扩大到"他人",男人的性自由也将得到法律保护。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刑法第237条第1款,第2款),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认定
  
  与一般猥亵的界限
  
  首先,要将强制猥亵、侮辱妇女行为与非强制性猥亵、侮辱妇女行为
  
  猥亵妇女
  
  猥亵妇女
  
  区分开来,本法只惩罚以强制方法猥亵、侮辱妇女的行为,对于非强制性的猥亵、侮辱妇女行为不能视作犯罪。其次,并非任何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的行为都构成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本条对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构成虽然未规定“情节严重”之要件,但不能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强制猥亵、侮辱妇女行为亦视作为犯罪。
  
  “无法抗拒”的状态定性
  
  强制猥亵妇女一般都是利用暴力手段使妇女不能抗拒,或者对妇女采取胁迫,即精神上的强制,使妇女不敢抗拒的手段来实施的。那么,利用妇女患重病、醉酒、熟睡、昏迷等状态而实施的猥亵行为,能否认定为强制猥亵妇女罪呢?我们认为,这种猥亵妇女行为在本质上是违背妇女意志的,其猥亵手段可视为“暴力”、“胁迫”以外的“其他手段”,因此,应认定为强制猥亵妇女罪。
  
  职权、教养、从属关系犯罪
  
  正确认定利用职权、教养关系、从属关系实施的强制猥亵妇女罪,
  
  猥亵妇女
  
  猥亵妇女
  
  关键是查明行为人是否利用了特定的关系对妇女进行胁迫。这一点,与在强奸罪认定中区分利用特定关系强奸与双方基于互相利用而通奸的界限是一样的。在强制猥亵罪的认定中,不能把有教养关系、从属关系和利用职权猥亵妇女的行为都视为强制猥亵。行为人利用职权引诱女方,女方基于互相利用而容忍行为人对其猥亵的,不能认定为强制猥亵妇女罪。
  
  与侮辱罪的界限
  
  以妇女为侮辱对象的行为与侮辱妇女罪很相似,两者都可以采取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区别在于:
  
  (1)对象情况不同。侮辱妇女罪,一般是以不特定的妇女为对象;而侮辱罪中侮辱妇女的行为,是针对特定的对象实施的;
  
  (2)目的动机不同,侮辱妇女罪对妇女进行的侮辱行为,一般是出于闹事取乐,寻求精神刺激;而侮辱罪中对妇女进行的侮辱,一般是出于个人恩怨、嫉妒或报复,目的是贬损特定妇女的人格和名誉。
  
  通过以上我们的介绍,我们可以了解到,强制猥亵罪量刑标准为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可以到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的量刑标准。我们在生活中一定要提高自身的防范意识,期末给他人可乘之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工伤认定证明人证言怎么写?
      职工在工作中因出现意外遭受工伤事故伤害的,按照有关规定可以申请工伤赔偿,申请流程的第一个步骤就是要先进行工伤认定,而工伤认定需要提供相应的证......


·去砸大门算私闯民宅吗?
      一、去砸大门算私闯民宅吗?算,但在我国似乎没有“私闯民宅”的相关法律,私闯民宅涉嫌非法侵入住宅罪。私闯民宅是一个法律中规定的非法行为,指非法......


·一般诈骗取保候审退钱吗?
      赃款一般是和赃物一起被要求“退”的,不过目前刑事案件中主要会要求退赃款。所谓赃款赃物,是犯罪分子直接或间接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的任何财产和经济利......


·离婚之后母亲不给抚养费怎么办
      在夫妻离婚的时候,如果孩子的抚养权是归父亲一方的话,此时作为母亲不能就此免除抚养义务,而是需要实际支付孩子相应的抚养费。但要是在离婚之后母亲......


·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属于谁
      委托作品的著作权属于谁有这样一种作品,是由他人委托进行创作的,此时就会涉及到委托人和受托人,那么此时对于该作品来讲就是委托作品,那么其著作权......


·起诉离婚的应当去哪个法院
      ??当事人无法达成离婚协议时,一方可选择向法院起诉离婚。但一方起诉离婚应选择有管辖权的法院,且不能在相关的限制时间内提出离婚诉讼。那到底夫妻中......


·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的有哪些
      属于印花税征税范围的有哪些相关的条列列举的有13项(包括上述实收资本、资本公积和账本,执照的贴花)要征收印花税,分别为:1、购销合同包括供应、预购......


·驾驶过程中逆向行驶一定会被拍吗?
      驾驶过程中逆向行驶一定会被拍吗?一、驾驶过程中逆向行驶一定会被拍吗?驾驶过程中逆向行驶是否一定被拍到的问题的解答是:需要看现场的监控设备配......


·经济型裁员的条件是什么?
      经济型裁员的条件是什么一、经济型裁员的条件(1)用人单位是属于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需要裁减人员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


·公司债券佣金概念是什么
      公司债券佣金概念是什么公司债券买卖与股票交易一样,需要支付一笔名叫佣金的交易费用,一般通称公司债券佣金。关于这笔费用,一般您都会把它当作费用......


·国际商标转让途径有哪些?
      一、获取国际商标转让的途径有哪些?获取国际商标的途径有两种:逐一国家商标申请马德里商标注册申请首先要确保转让人的身份和营业所应该......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