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土地使用权证有年限吗,是怎么规定的?

土地使用权证有年限吗,是怎么规定的?土地公有化决定了我国对于不同土地有着不一样的使用年限规定。所以说,土地使用证上确定的使用年限是有其实用价值的。那么,土地使用权证有年限吗,是怎么规定的?为此,我们在下文中整理了该问题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什么是国有土地使用证?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证明土地使用者(单位或个人)使用国有土地的法律凭证,受法律保护。办理对象主要是房改房和经济适用房。城镇土地使用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镇其他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对象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企业。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办理对象是什么?
  城镇土地使用登记发证的范围包括城镇房改房、经济适用住房、商品房和城镇其他用地,它是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变更土地登记,发证对象为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个人或企业。房屋和土地是不可分割的整体,只有进行发证登记并且两者权利主体一致,房屋产权人的合法权益才能得到有效保护。
  土地使用权证有年限吗,是怎么规定的?
  房产证没有期限,土地有使用期限,通常到期以后,自动续期的。房屋产权期限同建设用地有使用期限。物权法区分了住宅用地和其他用地两类。1、对于住宅用地的使用期限一般为70年,到期后,自动续期。物权法只规定自动续期,房屋及土地使用权仍然归产权人所有,但物权法未规定续期费用,需要等待以后法律、法规予以明确。2、非住宅用地的,到期后,是否能够续期以及续期费用,按到时的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物权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是怎么规定的这一问题的详细解答。简单来说,土地使用证是有年限规定的,一般住宅用地是70年使用权。虽然目前我国对于住宅用地到期后的徐其问题没有明确规定,但目前的共识是到期后自动续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一、企业怎样解除劳动合同?
      一、企业怎样解除劳动合同?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需具备法定理由并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此外,属于应该支付经......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而无效的施工合同如何结算工程价款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规定的无效施工合同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的原则是处理此类案件的一般性原则,在无特殊情况下如建筑物被行政主......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多少年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多少年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四条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


·行政撤销权的时效是什么?
      行政撤销权的时效是什么?行政撤销权的行使不仅关系着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也关系着行政机关的利益和公信力。根据行政法依法行政、有错必纠的原则,当发生......


·司法鉴定伤残等级有哪些
      因未车祸事故、伤病或者工作的原因出现的受伤导致的伤残是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申请司法鉴定,因为某些赔偿或者补助对于司法鉴定的结果是有硬性要求的。......


·因疫情上班感染算工伤吗?
      因疫情上班感染算工伤吗?因疫情上班感染不属于工伤,如果属于近期的冠状病毒感染引发的肺炎,可以享受免费医疗待遇。如果不是从事新冠肺炎预防和相关工......


·刑事拘留时间的起算是何时
      刑事拘留时间的起算是何时刑事拘留时间以日计算,按刑事诉讼法规定,开始的日不计算在期间内,从第二天起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


·陕西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陕西省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陕西的地理位置优越,是交通枢纽中重要的一环,因此城市发展速度在近几年一直保持快速发展的态势。同时国家为了推进城镇......


·对于离婚男方如何争取两岁孩子抚养权
      对于离婚男方如何争取两岁孩子抚养权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


·两套账的公司能去吗
      不能。企业内外两套帐就是做假账,会计做两套账是因为对会计本身有一定的风险,被查出来后依据偷税的金额处罚款追究相应的刑事责任。假账即虚假财务会......


·在我国涉外诉讼离婚如何处理首先
      在我国涉外诉讼离婚如何处理首先,在国外的一方当事人无论是作为原告还是被告,一般都不专程赶到国内参加诉讼,大多委托1~2个代理人代为离婚诉讼。委......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