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涉外离婚如何变更子女抚养费

涉外离婚中如果有未成年子女的话,那么也是要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问题进行处理的。而日后可能会因我I诶一些客观原因需要变更子女抚养费。那么涉外离婚如何变更子女抚养费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1、要求增加抚养费三项理由
  基于父母对子女的法定抚养义务,以及抚养费的数额以有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为原则,在原定的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确定的数额已明显不够时,子女当然有权要求父母增加抚养费。为此,《婚姻法》第37条第2款规定,子女在必要时可以向父母中的任何一方请求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的情形常为以下几种:
  (1)随着物价的上涨,经济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定的抚养数额已难以满足几年后的实际需要,无法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
  (2)子女因上学、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费用已超过原定的数额;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2、要求减免抚养费的三个条件
  相对应子女可因特殊原因要求支付超过原定数额的抚养费,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父母,在具备以下情形时,亦可以要求减少或免除支付抚养费:
  (1)由于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能力,失去经济来源,确实无力按原协议或判决确定的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的一方又能够负担,有抚养能力的;
  (2)因犯罪被收监改造,无力给付的;
  (3)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再婚后,继父或继母愿意负担子女所需抚养费的一部或全部的。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要求增加还是减少抚养费,在增加或减少抚养费的特殊情形消失时,对于增加抚养费的,可以要求恢复按原定数额支付;对于减少或免除抚养费的,应当恢复给付。
   3、抚养费支付形式的变通
  对于抚养费的支付形式,一般是现金支付,也可以是实物抵付,当然实物抵付时,应以同子女共同生活一方有相应的经济收人为宜。抚养费的支付周期,一般是逐月支付,或者是双方商定的一个特定期间支付。有条件的,或者是有可能以后难以找到对方支付抚养费的,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有给付抚养费义务的一方,无经济收人或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抚养费。
  无论是国内离婚还是涉外离婚,在对待子女抚养方面的规定都是统一的。实践中,无论是想增加子女抚养费还是减少子女抚养费,都必须要满足法定的情形才可以。要是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如何宣告商标无效的条件有哪些
      如何宣告商标无效的条件有哪些按照《商标法》第四十四条所规定:已注册的商标,若违反商标法第十、十一、十二条所规定,或是以欺骗手法或者其他不正当......


·监视居住后取保候审后还会判刑吗?
      监视居住后取保候审后还会判刑吗?监视居住后取保候审的,还是可以判刑的,监视居住只是在违反刑事案件后的一种强制措置,在法院审理审判后还是需要按照......


·国企劳动合同工资如何发放?
      国企劳动合同工资如何发放?国企劳动合同工资按月在月初或者是月中进行发放。工资待遇是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约定的。关于工伤待遇:未定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制造假劳动合同是属于违法行为吗?
      制造假劳动合同是属于违法行为吗办假的劳动合同是违法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纠纷,劳动合同可以作为重要的证据提交,如果用人单位作假,属于伪......


·怎么样才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
      (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可以是各种形式的公私财物,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动产、不动产等等。但是,如果行为人所故......


·该如何支付子女的抚养费
      离婚后,一方实际对未成年子女进行抚养的,那么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


·实行犯犯罪预备可以减轻处罚吗?
      实行犯犯罪预备可以减轻处罚吗?是可以的;犯罪预备行为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犯罪预备形态则是犯罪行为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停留......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肇事逃逸吗?
      一、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肇事逃逸吗?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中一般会标注肇事逃逸一方承担事故全部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一条......


·连带债务免除的相关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在我的现实生活当中,您都知道债务,他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情况,当然债务,他是肯定需要偿还的,不过如果当事人免除他人的债务是可以的。实际上还存在着......


·一、婚姻彩礼退还规定?
      一、婚姻彩礼退还规定有哪些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


·产品质量问题索赔最高可以获得几倍赔偿?
      产品质量问题索赔最高可以获得几倍赔偿?产品质量问题索赔最高可以得十倍赔偿。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的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有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