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童工工伤怎么赔偿,童工工伤十级赔偿多少钱

我国法律禁止用人单位使用童工,但是有的用人单位为了降低工资成本,铤而走险使用童工。那么童工工伤十级伤残赔多少钱呢?我们将在下文为您详细介绍这方面的知识,请您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童工工伤十级伤残赔多少钱
  童工出现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和《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童工。童工伤残或者死亡的,用人单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或者由民政部门撤销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其他非法用工行为,依法亦受相应的行政处罚。《工伤保险条例》第66
  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使用童工,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童工伤残、死亡的,由该单位向童工或者童工的直系亲属给予一次性赔偿,赔偿标准不得低于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第1款);“前款规定的伤残职工或者死亡职工的直系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以及前款规定的童工或者童工的直系亲属就赔偿数额与单位发生争议的,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第2款)。根据《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的规定,一次性赔偿包括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在治疗期间的费用和一次性赔偿金,一次性赔偿金数额应当在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职工或童工死亡或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后确定。职工或童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按照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确定,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以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
  定的标准和范围确定,并全部由伤残职工或童工所在单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按以下标准支付:一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6倍,二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4倍,三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2倍,四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0倍,五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8倍,六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6倍,七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4倍,八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3倍,九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2倍,十级伤残的为赔偿基数的1倍。赔偿基数是指单位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造成死亡的,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支付一次性赔偿金,并按照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0倍一次性支付丧葬补助等其他赔偿金。根据上述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的范围包括:1、在劳动能力鉴定之前进行治疗期间的生活费、医疗费、护理费、住院期间的 伙食补助费及所需的交通费等费用,按照工伤保险规定的标准和范围,由用人单位承担;2、劳动者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十级伤残,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当于其所在地工伤保险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1倍的一次性赔偿金。
  二、用人单位的责任
  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十一条,“违反本规定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被送回原居住地之前患病或者伤残的童工应当负责治疗,并承担治疗期间的全部医疗和生活费用。医疗终结,由县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确定其伤残程度,由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根据其伤残程度发给童工本人致残抚恤费。童工死亡的,使用童工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发给童工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丧葬补助费,并给予经济赔偿。前款规定发给各项费用的具体标准和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对童工伤、残、死亡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由县级以上劳动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第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拐骗童工的;(二)虐待童工的;(三)强令童工冒险作业造成伤亡事故的;(四)对童工人身健康造成其他伤害的。”的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致残的,要承担行政责任,造成严重后果的,可能触犯刑法。我们在上文已经为您详细的介绍了童工工伤十级赔偿多少钱的相关知识,童工发生工伤以后用人单位应当支付护理费、生活费等等费用并且根据工伤等级支付一次性补偿金,在现实生活中,童工受伤以后主张赔偿是很艰难的,因此我们建议您最好委托律师帮助您进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集资诈骗罪帮凶会受到什么样的处罚?
      近年来,集资诈骗已经成为了诈骗犯罪的一种主要形式,给不少老百姓带来了财产损失。在公安机关查获的集资诈骗案件中,很多都是团伙作案,在这个犯罪团......


·离婚申请财产保全费用多少?
      离婚申请财产保全费用,除了法院的案件受理费外,可能涉及的费用还有律师代理,财产保全费,财产评估费,执行申请费等。具体的收费标准为:(一)法院案......


·破坏监管秩序罪情节严重应该受什么处罚?
      暗中策划、实施聚众闹事破坏社会监管秩序,殴打、体罚监管人员,情节严重的,可以构成破坏监管秩序罪。很多人不知道破坏监管秩序罪的具体内容怎样定义......


·公司法对股东的解释是什么?
      公司法对股东的解释是什么?不管是大公司还是小公司在发展中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问题。总所周知股东是承担公司责任的个人和组织。那公司法对股东的解释......


·小孩抚养费协议怎么写?
      抚养小孩是大事,如果少了父母的抚养,一个是不利于小孩的健康成长,另一方面小孩很有可能会因此无法存活。而对于有离婚打算的夫妻而言,此时也需要对......


·2023年取消他项权证办理流程
      取消他项权证办理流程1按揭贷款购买,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后,《房屋所有权证》由房屋买受人收执,而银行所持有的是《房屋他项权证》。2、按照规定,按......


·怎样订立自书遗嘱,满足哪些条件
      由遗嘱人自己根据自己的意愿写出的遗产分配,那么就视为自书遗嘱。但实践中,很多人并不清楚该怎样订立自书遗嘱,导致在身后遗嘱不具有法律效力,也就......


·伴随交通事故而来的是财产损失,财产具体损失多少
      伴随交通事故而来的是财产损失,财产具体损失多少,需要进行评估,那交通事故的财产损失怎么评估?交通事故发生后,常常有车辆被扣的现象,那交通事故......


·未缴纳诉讼费可否诉讼时效中断?
      未缴纳诉讼费可否诉讼时效中断?起诉未交诉讼费能中断诉讼时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五条规定,......


·离婚后不给小孩抚养费怎么办
      离婚后不给小孩抚养费怎么办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八条规定:“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


·抵押合同无效担保人承担责任吗?
      一、抵押合同无效担保人承担责任吗?抵押合同无效担保人并不需要承担责任,担保法第5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