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分国有资产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一、私分国有资产罪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私分国有资产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所侵犯的直接客体是国有资产的管理制度及其所有权。
(二)客观要件
在客观方面,本罪行为法人实施了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行为。 应当注意的是,对这里所谓数额较大。原则上应理解为集体私分国有资产的总额较大,而非指每一个人所分数额较大。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本罪是单位犯罪,但根据法律规定只处罚私分国有资产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犯罪。行为须有明知是国有资产而故意违反国家规定,将其集体私分给个人的确定故意。如疏忽大意地误将国有资产当作企业资金加以集体私分者,不能成立本罪,情节严重者,可按有关渎职犯罪处理。
二、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刑法条文
第三百九十六条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三、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常见问题
1、私分国有资产罪中“数额较大”是指什么?
? 根据1999年9月l6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施行的《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的规定,涉嫌私分国有资产,累计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
2、私分国有资产罪里的“数额”应如何计算?
这里所谓数额,原则上应理解为集体私分国有资产的总额,而非指每一个人所分数额。换言之,由于单位职工众多,因而按人头私分的结果,每一个人所分数额即便并不大,但私分总额大者,仍应成立这里的数额较大。
3、私分国有资产罪既然是单位犯罪,那么单位如何承担责任?
本罪是单位犯罪,但很特殊的一点是实行单罚制,即只处罚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而不处罚单位,也就是说对单位并不判处罚金。
4、私分罚没财物罪和私分国有资产罪的区别有哪些?
(1)犯罪的主体不同,前者指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不包括其他国家机关和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
(2)犯罪对象不同,前者私分的对象仅指罚没财物,后者还包括其他国有资产。
5、怎样判断私分国有资产罪构成中的“以单位名义”?
所谓以单位名义,首先是指是由单位领导共同研究决定,是他们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违背职责义务的结果。其次是指私分的款物是以单位分配的形式分发给个人的,从表面上看具有公开性和合法性。比如公开或半公开地以单位分红、单位发奖金、单位下发的节日慰问费等名义所进行的活动。
6、私分国有资产的如何判刑处罚?
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六条规定,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违反国家规定,以单位名义将国有资产集体私分给个人,数额较大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具体意思是,私分国有资产数额在10万以上50万以下的,对单位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负责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或单处罚金。私分国有资产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就要判处至少三年至多七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司法机关、行政执法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将应当上缴国家的罚没财物,以单位名义集体私分给个人的,也是按这样的标准判刑。
7、私分国有资产罪的主体是单位,那么自首问题应如何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关于办理职务犯罪案件认定自首、立功等量刑情节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单位犯罪案件中,单位集体决定或者单位负责人决定而自动投案,如实交代单位犯罪事实的,或者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动投案,如实交代单位犯罪事实的,应当认定为单位自首。单位自首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未自动投案,但如实交代自己知道的犯罪事实的,可以视为自首;拒不交代自己知道的犯罪事实或者逃避法律追究的,不应当认定为自首。单位没有自首,直接责任人员自动投案并如实交代自己知道的犯罪事实的,对该直接责任人员应当认定为自首。
侵犯国有资产的罪行认定过程是复杂繁琐的,相关证据收集也是一项比较浩大的工程。如果各位读者有相关的疑问,可以在我们平台进行详细的咨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包含有哪些
仓储合同的主要条款包含有哪些1、货物的品名和种类;2、货物的数量、质量及包装;3、货物验收的内容、标准、方法和时间;4、进出库存手续、时间、地点、运......
·注册私募基金公司资料
注册私募基金公司资料一、以下注册私募基金公司资料1、私募基金募集方式的要求?私募基金应当以非公开方式向合格投资者募集资金,不得公开或者变相......
·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弊端是什么?
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弊端是什么一、专利强制许可制度的弊端是什么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国务院有关......
·管辖权异议裁定复议的规定是什么?
管辖权异议裁定复议的规定是什么一、管辖权异议裁定复议的规定是什么?管辖权异议裁定不能申请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
·哪些罪可以数罪并罚处理?
哪些罪可以数罪并罚处理?可以数罪并罚处理的犯罪事实按实际情况认定,存在两种以上犯罪事实的就可以数罪并罚,对于数罪并罚,并罚后并不是以数罪是一项......
·被批捕后请律师可以吗?
一、被批捕后请律师可以吗?被批捕后可以请律师,具体情况结合实际而定。对于刑事案件被拘留就可以请律师。普通刑事案件,一般律师要求会见,看守所48小......
·租房房东不退押金要怎么办
通常在租房签订合同的时候,房东会要求租客支付一定的租房押金,一般没有什么意外情况的话,在退房或者解除租房合同的时候,房东需要退还押金。但现实......
·我国国家赔偿的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其实目前我国的法制建设还是有很大的提升空间的,就好比国家赔偿法,自95年出台以后目前为止并没有对其做出一些新的调整,其实在国家赔偿法当中其实有......
·构成玩忽职守罪影响公职吗
构成玩忽职守罪影响公职吗一、构成玩忽职守罪影响公职吗?构成玩忽职守罪的会影响公职,当事人会被开除公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十七条......
·转发别人照片侵犯肖像权吗?
转发别人照片侵犯肖像权吗?转发为经允许也侵权。在未征得被拍摄者的同意下将别人的照片发布到网上是侵犯他人肖像权的。依据《民法典》第一百条:公民享......
·新婚姻法解释一全文内容是什么?
新婚姻法解释一全文内容是什么?新婚姻法解释一全文内容是什么第一条 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所称的“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