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民事执行期限是多久 民事案件执行要好长时间

民事执行期限是多久 民事案件执行要好长时间民事执行期限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九条,
  对申请执行的期限作了一般性的规定,即“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审限为3个月,3个月内必须结案,不能延长审限。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同时,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的期限也存在以下特殊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八十三条、第八十四条,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赔偿判决书和行政赔偿调解书,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的期限为1年,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180日。根据《解释》第八十八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根据《解释》第九十条,行政机关根据法律的授权对平等主体之间民事争议作出裁决后,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作出裁决的行政机关在申请执行的期限内未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生效具体行政行为确定的权利人或者其继承人、权利承受人在90日内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判决生效后,由于申请人或者被申请执行人的不同,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也不同,这里分两种情况:1、请人或者被申请执行人,只要有一方是自然人(即个人)的,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应在判决书生效后的一年内到法院立案申请强制执行。2、请人和被申请执行人双方都是单位的,申请强制执行的期限应在6个月的时间内到法院立案申请强制执行。无论何种情况,超过法定期限后,法院将不予保护,也就是不能对被申请执行人进行强制执行。综上可知,当事人在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的时候,法律规定的期限为两年,同时这个期限适用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即可以中止、中断。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让专业律师帮助你解答疑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商标被别人抢注册了怎么办
      商标被别人抢注册了怎么办一、商标被别人抢注册了怎么办根据商标法的规定,商标权利人可以选择以下两个法律途径来主张权利:1、就初审公告的商标......


·行政诉法移送管辖的条件是什么?
      行政诉法移送管辖的条件是什么?根据《民事诉讼法》第36条规定:“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本法院管辖的,应当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工会流程是什么?
      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工会流程是什么解除劳动合同工会组织流程可以通过协商解除.什么是协议解除劳动合同依照我国《劳动法》以及相关法规的规定,双方当......


·走私嫌疑和走私罪的区别是什么
      1、所侵犯的客体不同逃汇罪的客体是国家的外汇管理制度,其与进出口贸易及其关税无关;而走私罪的客体则是对外贸易管制,后者这种管制的目的是通过对进......


·老公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
      一、老公出轨离婚财产怎么分依法分割,双方无约定的,婚前财产归个人,婚后共同财产各半平分,男方构成与他人同居的情形,属于过错方,无过错的女方在......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普通程序需要多久审理完?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程序普通程序需要多久审理完?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


·犯罪未遂成成立的条件有几种
      犯罪未遂成成立的条件有几种成立犯罪未遂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所谓着手,是指犯罪分子开始实行《刑法》分则规定的某一具......


·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的区别有哪些
      移送管辖和指定管辖的区别有哪些如果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才发现自己是没有管辖权的,那么此时可以将案件移送给自己认为有管辖权的法院,这就是移送管......


·财产保全担保的解除条件
      财产保全担保的解除条件众所周知,财产保全程序的启动是依据申请人的申请,法院是不会主动进行财产保全的。但是你知道财产保全什么时候解除吗?申请财产......


·婚外情生子抚养纠纷案例是什么?
      婚外情生子抚养纠纷案例是什么?婚外恋在现实中并不是少有的,众所周知我国的法律化程度在不断的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因此,在生活中遇到......


·一、公司买房与个人买房的区别是什么?
      一、公司买房与个人买房的区别是什么?1、房产所有权区别:以公司名义买房,领的产权证是单位名称,以个人买房是私人所有,单位房产要转让需经董事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