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商标权的授予遵循什么样的原则

商标权的授予遵循什么样的原则获得商标权的前提是商标所有人向国家商标管理局申请注册了商标,此后才能获得商标权。而商标权的取得有一定的条件,同时也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则。那么商标权的授予遵循什么样的原则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商标权的授予遵循什么样的原则
  (1)自愿注册为主、强制注册为辅的原则(2)先申请原则
  二、商标权取得的条件是什么?
  (1)商标标识的设计必须是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和颜色组合要素中的一种或几种构成。(2)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应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3)与他人已注册的商标不相同或不相近似。(4)不属于商标法所作的禁止性规定范围。(5)应依法向商标局申请注册,未经注册,其使用人不得取得商标权。
  三、商标使用遵循哪些原则
  
  1、不盲目乱用原则
  商标确定后、使用前应进行查询,避免侵犯他人在先权利和违反法律其他规定。
  2、不“朝三暮四”原则
  商标的知名度是经过长期使用,日积月累逐步在消费者心目中形成的。经常更换商标,会造成消费者对品牌的印象不深刻,甚至不信任,不利于商标知名度的提高。
  3、不打“擦边球”原则
  模仿知名商标,借知名商标的影响来推销自己的商品,是投机、不正当竞争行为,使用“擦边球”商标实属下下策。
  4、不“超期服役”原则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是十年,继续使用已经过期的商标是违法行为,因此及时进行续展十分重要。在办理商标注册的时候,需要遵循的原则包括两方面,即自愿注册为主、强制注册为辅的原则和先申请原则,同时也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而在使用商标的时候,也有一些具体的原则,如果你对此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遇到对方欠债不还怎么办
      民间借贷中,最容易出现的纠纷就是欠债不还。这样的情况下,对于债权人来讲,自身的利益就有可能受到损害。因而需要积极的采取措施来应对,争取可以要......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如何取得的?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是如何取得的?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方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的方式主要有颁发、补发(换发)......


·未成年子女的抚养费包括什么内容
      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父母与子女的血缘关系不会因为夫妻离婚而终断,因此,无论孩子被法院判给了夫妻中的哪一方,另一方都有抚养孩子的义务,这一般表......


·一、夫妻没有共同财产离婚能得到补偿吗?
      一、夫妻没有共同财产离婚能得到补偿吗?如果对方没有婚内过错,双方正常离婚没有补偿赔偿的法律依据。二、范围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


·一、被执行人房产查封买卖合同解除的方法有哪些?
      一、被执行人房产查封买卖合同解除的方法有哪些?第一种是约定解除,指的是合同有效成立之后,没有履行或者没有完全履行之前,当约定的解除条件具备时,......


·什么是法定第一继承人,法定继承的顺序是怎样的?
      如果遗产的被继承人在去世之前并未订立任何遗嘱,那么,按照相关法律,遗产将根据法定继承人的顺序进行继承与分配。这时,法定第一继承人就可以继承遗......


·短信诈骗没骗到钱成立诈骗罪吗?
      如今,短信诈骗是比较猖獗的,如果不提高自己的警惕性,很容易就上当受骗了。对于行骗的人来讲,要是短信诈骗没骗到钱,此时是否成立诈骗罪呢?对此,......


·债务转移诉状怎么写?
      债务转移诉状怎么写?关于债务转移合同纠纷案件的起诉状示范案情简介:事务所依法接受张某委托担任张某诉洪某某、沈某某的一审代理人,针对张某的诉......


·法律规定贩毒知情不报什么罪?
      法律规定贩毒知情不报什么罪?知道而不报,不构成犯罪;如果知道而包庇,则有可能构成贩毒者或包庇罪。《刑法》第三百一十条 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


·一、酒驾与醉驾标准是什么?
      一、酒驾与醉驾标准是什么?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毫克/100毫升、小于80毫克/100毫升的情况下驾驶机动车属于饮酒驾车,含量大于(等于)8......


·高原作业听力下降属不属于工伤?
      高原作业听力下降属不属于工伤?一、高原作业听力下降属不属于工伤?属于工伤,职工在生产劳动或工作中负伤。根据国家规定,执行日常工作及企业行政......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