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重组管理办法是怎么规定的
一、企业重组的原则和标准
1、条件
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2)不会导致上市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3)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4)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法律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5)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可能导致上市公司重组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6)有利于上市公司在业务、资产、财务、人员、机构等方面与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保持独立,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独立性的相关规定;(7)有利于上市公司形成或者保持健全有效的法人治理结构。
2、标准
(1)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与该项投资所占股权比例的乘积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营业收入以被投资企业的营业收入与该项投资所占股权比例的乘积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与该项投资所占股权比例的乘积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的资产为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以及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以及净资产额与该项投资所占股权比例的乘积为准。购买股权导致上市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营业收入以被投资企业的营业收入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上市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以及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营业收入以及净资产额为准。(2)购买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以该资产的账面值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相关资产与负债的账面值差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的资产为非股权资产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该资产的账面值、相关资产与负债账面值的差额为准;该非股权资产不涉及负债的,不适用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资产净额标准。(3)上市公司同时购买、出售资产的,应当分别计算购买、出售资产的相关比例,并以二者中比例较高者为准。(4)上市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出售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已按照本办法的规定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的资产交易行为,无须纳入累计计算的范围,但本办法第十二条规定情形除外。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二、企业重组的程序
1、首先是项目的初始阶段。这时应明确项目的内涵及意义,并组成项目团队。将需要改进的流程与企业的经营结果如提高利润率、降低成本等直接联系起来,使企业认识到改进流程的意义。明确流程的起点与终点,以及改造完后应达成的目标,即理想的状态是什么。在这个阶段,还应组成由管理层及各相关部门成员构成的项目团队,必要时可请专家提供帮助。
2、正式进入流程的分析及设计阶段。先对现有流程进行分析,可采用头脑风暴法,列出现有流程中存在的问题。如:输入/输出环节出错、步骤多余等局部问题,或是将串行的流程定义为并行,进行的时间错误等结构性问题。然后通过鱼骨图等问题分析工具找出产出问题的原因。其次找出现状与理想之间的差距,并在其中架设桥梁。然后据此设计出流程的各个步骤及衡量的标准。最后,提出从现状转化到理想状态的实施计划。
3、最后,是流程的实施和改善阶段。设计完流程并非万事大吉,实施阶段是关键。在这一阶段,要先定义实施的组织结构,与相关部门及员工沟通,并提供培训。同时还要做好计划,包括怎样做、由谁做、何时做等,还要做好风险分析,即失败的可能性及对策等。然后要取得领导层对组织结构、计划以及资源分配的认可,才可真正开始实施。以上就是我们为您整理的企业重组的相关知识,如果你在这方面还有任何疑问,可以来电咨询,我们的律师将会根据您的具体情况为您详细解答。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检察院不批捕是不是就没事?
一、检察院不批捕是不是就没事?检察院不批准逮捕不等于没事了,也许是因为证据不足才不批准逮捕,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公安机关采取取保候审,继续......
·根据法律规定霸占他人财产什么罪?
根据法律规定霸占他人财产什么罪?根据法律规定霸占他人财产属于侵占罪。根据《刑法》第二百七十条规定,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
·标签属于惩罚性赔偿范围吗?
标签属于惩罚性赔偿范围吗?一般情况下不属于这个范围。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
·婚姻继承何时办过户
在现代化社会中,人们周围发生着很多前所未见的事情,比如因为法律的健全,人们在遗产继承这个问题上有了更完备和健全的程序。那么从法律方面来说婚姻......
·民法典物业公司有权停水停电吗
民法典物业公司有权停水停电吗?物业公司没有权利停水停电。《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实行)第九百四十四条【业主支付物业费义务】业主应当......
·口头解除股权转让在法律上有什么解释
口头解除股权转让在法律上有什么解释一、合同法口头协议能证明协议内容的时是有效的,但股权转让要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要通知其他股东。二、......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怎么写?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怎么写?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协议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一、转让标的甲方将其承包经营的位于 ......
·旧伤冒充新伤鉴定轻伤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吗
旧伤冒充新伤鉴定轻伤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吗一、旧伤冒充新伤鉴定轻伤可以申请重新鉴定吗?旧伤冒充新伤鉴定轻伤可以申请重新鉴定的,《证据规定》第二......
·一、未公证遗嘱是否有法律效力?
一、未公证遗嘱是否有法律效力?未公证遗嘱是有法律效力的,我国民法典明确认可了遗嘱不一定非要经过公证才有效。也就是说,不经过公证的遗嘱只要是符合......
·认缴股权转让税费怎么算
认缴股权转让税费怎么算随着新《公司法》的出台,公司的股权转让也多出了一些新的规定。当事人双方在转让股权时也要冲分考虑股权转让时所需要缴纳的......
·对于继承权丧失指什么?
对于继承权丧失指什么?继承权的丧失,又称继承权的剥夺,是依照法律规定在发生法定事由时取消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权的丧失可分为绝对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