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遭到强行征地该怎么办

遭到强行征地该怎么办政府征收民众土地的,必须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走,否则的话就会构成违法征地,此时需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而要是遭遇强行征地该怎么办呢?不少人也曾遇到过这样的情况,却不清楚该如何处理,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遭遇强行征地该怎么办
  根据我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五)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十一)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七)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或者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土地经营权的;(十二)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他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因此,当政府违背土地使用人的利益,强行征地,侵犯了公民的权益时,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二、违法征地将受到哪些处罚
  政府此做法是违法无效的。政府若不按照法律规定程序进行征地,即为违法行为,将会受到以下处罚:
  1、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的如何处罚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81条规定,擅自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使用权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主管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非法所得,并处罚款。
  2、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如何处罚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73条规定:
  “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转让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可以并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法》第228条规定: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
  以上20%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例卖土地使用权价额5%以上20%以下罚金。”按理说政府征地的都有一套严格的程序,不然就会对被征地人的利益造成损害。而要是强行征地的话,那么被征地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直接提起行政诉讼,以此来救济自己的利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情侣一起同居多久算事实婚姻
      情侣一起同居多久算事实婚姻我国没有同居多久就构成事实婚姻的法律规定,只是有个时间界限,以1994年2月1日为界限: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


·私家车闯红灯违章什么时候处理?
      有车一族,在现代社会是非常平常的,高级白领还是开店做生意,是高薪还是父母家底好,都可以拥有车子。以前结婚的条件是有房子,现在的条件已经是有车......


·现在社会中
      现在社会中,总是会出现一些驾驶员明知道的情况下,还是会出现违反交通法规的行为,其中就会出现有很多驾驶员在酒后依旧驾驶车辆,这一行为不仅违反了......


·海关稽查的程序是怎样的
      海关稽查的程序是怎样的1、通知海关决定对企业实施稽查时,提前3日将《海关稽查通知书》送达企业,企业收到通知书后应及时与海关联系,并按通知中......


·第二次结婚需要带什么材料?
      第二次结婚需要带什么材料?没有任何规定当事人离婚后,办理再婚登记的时候,必须携带离婚证,但是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模版的内容
      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需要先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若录用了未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对原单位造成的损失,现单位与劳动者需共......


·遗产继承公证程序规则是什么?
      遗产继承公证程序规则是什么?一、遗产继承公证程序规则是什么?(一)申请与受理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对于夫妻离婚后债务子女承担吗?
      对于夫妻离婚后债务子女承担吗夫妻离婚后债务子女是不用承担的。在双方离婚时,涉及的债务,是指为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夫妻共同债务主要......


·国企职工被判拘役除刑是否要开除?
      国企职工与私企员工相比,公司的待遇可能会相对好一些,但是同时公司的管理制度会也会更为严格一些。那么如果国企职工被判拘役除刑是否要开除?其实这......


·展览权与著作权有什么关系?
      展览权与著作权有什么关系?一、展览权与著作权有什么关系?展览权与著作权的关系主要是著作权包含于展览权。展览权,又称展出权,是指公开陈列美......


·最高法关于刑诉法适用解释有哪些?
      对于生活中的刑事案件很多人在惶恐之余最想知道的就是如果抓到罪犯是如何对其进行处理,其实按照有关的法律规定如果犯罪者的罪行达到了刑法的标准那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