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多少?

农村土地租赁合同最长期限是多少?在农村土地建设过程中,土地租赁实际上是土地所有者与土地使用者之间在一定时期内所达成的协议,从而实现各自的利益。但是在实际生活中,人们对土地租赁合同的相关期限规定仍缺乏一定的认识,对租赁合同最长期限也缺乏一定的了解,致使会产生违法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造成合同无效等情况。下面主要对农村土地租赁合同最长期限及其相关规定进行了一定的分析,以进一步加深人们对此问题的认识与了解。一、土地租赁期限有哪些规定?我国土地所有权归国家和集体所有,但是土地的使用权是可以转让和租赁的,且其对相关租赁期限也提出了一定的规定。第一种情况土地租赁最长可达七十年。需要说明,承包土地跟土地出租是同一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条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有权依法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第二十条规定“耕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草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五十年。林地的承包期为三十年至七十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经国务院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延长。”该期限适用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由本集体经济组织发包的农村土地,属于对特殊主体的特别规定。这种形式的承包政策性强,法律要求严格。第二种情况土地出租最长可达二十年。《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土地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二、农村土地出租超过20年的部分无效吗?处理该问题主要有两种办法:第一种办法是:《农村土地承包法》作为土地承包方面的特别法,应当适用其规定。只要土地出租的期限不超过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即可。第二种办法是:应当执行《民法典》“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的规定。所以除特别主体以外,其他一般主体订立农村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不得超过20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综上所述,通过对农村土地租赁合同最长期限及其合同期限的相关规定进行了一定的分析,从而使人们对此问题具备了一定的认识与理解,从而有利于人们科学、合理地进行土地租赁。此外,为了更好地了解土地租赁情况,人们也可以及时向进行一定的咨询,以更加专业地了解土地租赁资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单位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吗
      岗位的变更可能会影响劳动者的工作量、工资等,事实上,它亦属于劳动合同变更的内容。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用人单位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吗?此外,在实......


·房屋所有权和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区别
      房屋所有权和房屋土地使用权的区别购买房屋我们就拥有了房屋的使用权,由于中国当前的房屋资源紧张情况,国家对房屋的使用权方面制定有非常严格的......


·一、普通合伙离婚财产分割方法是什么?
      一、普通合伙离婚财产分割方法是什么?普通合伙离婚财产分割方法也是均等分割。具体如下:1、如果夫妻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和他人经营合伙企业......


·一、公证车子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公证车子夫妻共同财产吗?如果车子本来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必须要公证,公不公证是夫妻两个人自己可以选择的。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


·什么情况可以不给抚养费?
      原则上夫妻离婚的需要同时对孩子抚养问题作出处理,而此时由一方实际抚养孩子之后,另一方则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来履行自己的抚养义务。但实践中,也......


·监视居住到法院还判刑么?
      监视居住到法院后还判刑么?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


·车子被刮报划痕险需要现场吗
      车子被刮报划痕险需要现场吗?现在车险已经成为买车时车主同样也要买的必需品了,车险给车子添加了一层保护,但是购买车险时有很多的车险种类可以挑选......


·行政案件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常见行政案件收费事项都有哪些
      行政案件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常见行政案件收费事项都有哪些?不管是在怎样的诉讼中,当事人都是可以委托专业的律师来帮助自己打官司的。但委托了律师......


·公司法对分公司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是可以设立分公司的,但是必须要向有关的机关申请登记,还要领取营业的执照才可以,应当注意的是分公司是没办法独立承担责任的......


·夫妻婚内财产约定能做遗嘱吗
      夫妻婚内财产约定能做遗嘱吗一、夫妻婚内财产约定能做遗嘱吗?夫妻婚内财产约定不能做遗嘱,婚内财产约定和遗嘱的区别是: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


·一、工伤三方怎么赔偿怎么鉴定?
      一、工伤三方怎么赔偿怎么鉴定?工伤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鉴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