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辖权异议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 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第一百二十七条 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并应诉答辩的,视为受诉人民法院有管辖权,但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法释〔2015〕5号)第十八条 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九条 人民法院对管辖异议审查后确定有管辖权的,不因当事人提起反诉、增加或者变更诉讼请求等改变管辖,但违反级别管辖、专属管辖规定的除外。
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或者按第一审程序再审的案件,当事人提出管辖异议的,人民法院不予审查。第二百二十三条 当事人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管辖异议,又针对起诉状的内容进行答辩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管辖异议进行审查。
当事人未提出管辖异议,就案件实体内容进行答辩、陈述或者反诉的,可以认定为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应诉答辩。第八十二条 在一审诉讼中,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无权提出管辖异议,无权放弃、变更诉讼请求或者申请撤诉,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的,有权提起上诉。第二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对小额诉讼案件提出管辖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作出裁定。裁定一经作出即生效。上文就是管辖权异议的法律规定的内容,管辖权异议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权利,所以,在提出管辖权异议的时候,不能盲目提出,而且必须经过严格的程序。若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我们建议登录网站找找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未处理社会抚养费怎么办?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对于违反政策超生子女的家庭,计生部门会给予一定的处罚,征收社会抚养费。具体的征收标准应该参考当地职工平均年度收入,......
·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报税流程
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报税流程第一步、远程抄报税对已开具的发票信息完成远程抄报税。方法1:使用“增值税税控系统”网上完成“抄报税”操作。推荐......
·机动车撞行人赔偿细则的规定是什么?
机动车撞行人赔偿细则的规定是什么?1、医疗费用需要正式的票据,欠费时应尽快缴清欠费换取正式医疗费票据(非预交金单据)同时打印治疗费用清单。门诊票......
·一、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是多少由什么确定?
一、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是多少由什么确定?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是多少由孩子的实际需要、父母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确定,根据司法解释,夫妻......
·担保公司抵押手续有哪些
担保公司抵押手续有哪些一、担保公司抵押手续1、提交贷款申请材料2、对房屋进行评估房屋评估机构会根据抵押房屋的位置、楼层、面积、朝向等预......
·私募基金退出方式有哪些?
私募基金退出方式有哪些?现如今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理财方式也变得多样化,其中收益较高的就数股票和私募基金。但是虽然收益之高,但是伴随的风......
·公司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
公司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一、公司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我国企业一般采取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清偿债务的最高还欠能力......
·上海网络诈骗的立案标准是多少
上海网络诈骗的立案标准是多少?网络诈骗是诈骗的一种方式,主要是由不法分子通过网上进行,金额达到一定标准后,会触犯刑法,按照诈骗罪进行处罚。......
·履行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履行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一、履行合同的法律规定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应当......
·绿色食品标志收费是怎样规定的?
绿色食品标志收费是怎样规定的?绿色在人们的眼中往往就代表着纯粹,干净,无污染。人们绿色食品的追求,越来越崇拜。人们在购买蔬菜或者其他东西的......
·行政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哪些?
行政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哪些?行政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定事由有:(1)不可抗力。如水灾、地震、战争等;(2)其他障碍。如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