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假释期间要遵守哪些规定?

无论是适用缓刑还是假释,对犯罪分子都会有一个考验期,而在这个考验期内需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的规定,否则的话可能撤销缓刑或假释,然后数罪并罚。那您知道假释期间要遵守哪些规定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假释期间要遵守哪些规定
  在假释考验期内,被宣告假释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管理;2、按照监督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3、遵守监督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4、离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监督机关批准。
  二、假释考验期再犯罪的处罚
  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假释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假释,收监执行未执行完毕的刑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犯新罪,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在假释考验期限内,发现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假释,依照刑法第七十条的规定实行数罪并罚。
  三、假释考验期有多久
  假释考验期,假释是对符合假释法定条件的犯罪分子附条件的提前释放,在刑期执行完毕之前对获得假释的罪犯制定一定期限的考察,这段期限就是假释考验期。刑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的假释考试期:“被判有期徒刑的为没有执行完毕的刑期,被判无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为十年,假释考验期从假释宣告之日起计算。”可见,有期徒刑的假释考验期肯定低于总刑期的二分之一。《刑法》第八十五条规定: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予以监督,如果没有本法第八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假释考验期满,就认为原判刑罚已经执行完毕,并公开予以宣告。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一定刑期之后,因其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不致再危害社会,而附条件地将其予以提前释放的制度。被假释的犯罪分子,在假释考验期间再犯新罪的,不构成累犯。监督机关对获假释的罪犯的监督的主要内容有:在假释考验期内是否发现有判决宣告以前没有判决的漏罪;在假释考验期内是否又犯新罪;在假释考验期内是否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督机关规定的行为。在假释考试验内没有上述三种情况,考验期满,应宣告刑罚执行完毕。以上就是我们为您带来的假释期间需要犯罪分子遵循的法律规定内容,同时还为您提供了假释考验期和考验期内再犯罪的处罚。对于服刑的犯罪分子来讲,能够被假释,是一件很好的事情,因此一定要珍惜,不能出现一些法律所不允许的情况,这样假释就会被撤销。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债权人撤销权管辖法院如何确定?
      债权人撤销权管辖法院如何确定?一、债权人撤销权管辖法院《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因合同纠纷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


·山东省最新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们知道我国的法制化程度在不断的增长,人们对于法律的人认识是比较多的,因此在生活中我们遇到侵权行为就要及时的报案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


·子公司购买的债权债务总公司是否需要承担
      子公司购买的债权债务总公司是否需要承担现如今,很多企业在经营和发展的时候,可能由于经营得当,也可能是为了在市场上扩大份额,自己的公司成立子公......


·法律规定如果网贷不还会怎么样
      法律规定如果网贷不还会怎么样?1、承担高额逾期费用。对于逾期费用,不同网贷平台的名称不同,收费标准也不同。不管是叫逾期罚息、逾期管理还是其它五......


·浙江关于违章交通新规具体细则是什么?
      浙江关于违章交通新规具体细则是什么?汽车上路需要驾照,可是生活中即使考到驾照了。也有人不按照交通规则进行行驶,这不仅危害到自己的生命安全同时......


·界定民间借贷非法集资的标准是什么?
      实践中,人们往往对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混淆。而且大部分人都不明白为什么民间借贷就受保护而非法集资就是犯罪。如何界定民间借贷非法集资,其界定标准......


·离婚小孩的抚养权怎么判定
      离婚小孩的抚养权怎么判定一、离婚小孩的抚养权怎么判定父母离婚后,子女随哪方生活,一般是根据“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原则来决定。《婚姻法》......


·变更监护人去哪里办理?
      变更监护人去哪里办理?根据《民法通则》的规定,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了被监护人的合法权益,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或者单位向人民法院起诉,......


·信用卡诈骗还完本金是否就可以了
      信用卡诈骗是一种常见的诈骗手段,但是我们在平常生活中也有可能不小心透支信用卡,这时就可能会构成信用卡诈骗。甚至可能会被告上法庭。那是否还完本......


·返还原物之诉按标的收诉讼费吗
      返还原物之诉按标的收诉讼费吗要以物品的价值作为标准,现在法院的诉讼费用一般都是减半。适用本案由时要注意,返还原物与返还财产并不完全相同。返还......


·十一个月申请工伤认定是否还来得及?
      一般来货,在劳作过程之中意外受伤的,需要及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确定是否伤势是否属于工伤,若鉴定属于工伤的,需要再行申请进行司法鉴定,确定受伤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