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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听证要满足什么条件

行政处罚听证要满足什么条件我国的行政处罚听证是具有一定的程序的,当当事人要求听证时,就应该按照此程序组织听证。而在此之前进行行政处罚听证的必须还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行。那么申请进行行政处罚听证要满足什么条件呢?我们为您做详细解。
  一、行政处罚听证的条件有哪些
  尽管行政处罚决定中听证程序具有上述法律意义,但也不能否认听证程序有时确实也会妨碍行政效率的提高,不能要求所有的行政处罚决定都要经过听证才能作出。因此,行政处罚决定适用听证程序应当是有条件的。根据规定,行政处罚决定适用听证程序的条件是:
  (1)适用听证程序的行政处罚只限于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的罚款等。这类行政处罚对公民、法人或其它组织的人身权和财产权将会产生相当的影响,因此,通过听证程序作出这一方面的行政处罚决定,可以确保行政处罚决定合法性的正确率,避免违法的行政处罚决定对公民、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合法权利的侵害。但是,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决定,仍然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2)在行政机关告知权利后,受处罚的当事人有听证要求的。对这类行政处罚进行听证的决定权在于受处罚的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告知受处罚的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后,由受处罚的当事人根据自已的情况决定是否要求行政机关举行听证。对受处罚的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组织听证。
  二、行政处罚听证参与人包括哪些
  (一)听证参加人是指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本案调查人员、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二)听证参加人应当按时到指定地点出席听证,遵守听证纪律,如实回答听证主持人的询问。(三)当事人享有下列权利:1、要求或者放弃听证;2、申请回避;3、委托1至2人作为代理人参加听证,并出具委托代理书,明确代理人权限;4、进行陈述、申辩和质证;5、审核听证笔录。(四)在听证过程中,本案调查人员有权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及其理由、依据,同当事人质证。进行行政处罚听证首先要满足规定的听证的适用范围,同时也要由被处罚人提出听证的要求,这样才能进行行政处罚的听证。而在听证的过程中,涉及到哪些参与人呢?我们也在上文中做出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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