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个人伤残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个人伤残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众所周知,伤残人士是社会的弱势群体,我们政府也会给他们很多优惠的政策。在享受这些政策时需要出示各种证明,那么个人伤残鉴定程序是怎样的呢?我们为您整理了下面的资料。一、个人伤残鉴定程序是怎样的  医疗期终结后,单位拒绝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受伤职工可以自行申请伤残鉴定。受伤职工自工伤医疗期满之日起计算鉴定申诉期为半年。具体程序如下:  1.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受伤职工,须向市劳动保障局指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服务机构)递交书面申请,并按要求详细填写《伤病职工劳动能力鉴定个人申请表》(一式三份),与市劳动保障局指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服务机构签订《伤病职工个人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协议书》  2.伤病职工在市劳动保障局指定的劳动能力鉴定服务机构登记后,由服务机构填写《鉴定表》(一式三份)中的个人情况和伤病情况及医疗经过,贴上申请人小一寸免冠半身近照,并盖服务机构的骑缝章。  3.伤病职工按本人的伤病性质持《鉴定表》到指定诊断医院作诊断结论并由医院有关科室盖章后,连同有关病历、检验结果交回服务机构,由服务机构报送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
  4.伤病职工向服务机构送齐《鉴定表》等所需资料之日起15日后,到服务机构领取鉴定结论。  如果是工伤,你们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如果能确定劳动关系,你应当尽快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然后根据鉴定结果尽快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单位按照工伤赔偿,因为时效只有1年,超过了时效法律上便不支持了。工伤造成伤残的赔偿项目: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二、工伤鉴定程序  1)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2)
  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10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3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3)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4)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我们在了解了一些个人伤残鉴定程序之后,我相信对这方面一定建立了自己的认识。伤残的人士能够接受更加正规的个人伤残鉴定了,健全人士也能帮助我们的伤残人士。作为专业的律师团队,愿意为这些伤残人士提供法律援助。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残疾赔偿金与疤痕修复费冲突吗?
      残疾赔偿金与疤痕修复费冲突吗?不存在冲突的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需要对残疾赔偿金以及相关的医疗费用进行赔偿,包括疤痕修复费用。残疾赔偿金是指对受......


·一、醉驾酒精107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一、醉驾酒精107的处罚标准是什么?血液酒精含量107可能会被法院判处2-3个月的拘役,并处罚金数千元。如果没有发生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没有酒驾......


·合同到期不按合同办离职的可行性有多大
      合同到期不按合同办离职的可能性有多大1丶劳动合同到期,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期满的情况,如果双方没有续签劳动合同,则双方的劳动关......


·结婚未登记返还彩礼吗?
      结婚未登记返还彩礼吗我国的婚姻法没有婚约彩礼方面的规定,2004年4月1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


·非法集资的三种方式的具体表现是什么?
      您都知道,非法集资已经不等同于小偷小摸这些仅仅进警察局拘留几天的小罪行了,非法集资是社会的大蛀虫,它的目的是在不劳而获坑蒙拐骗的方式下吸走群......


·故意伤害和互殴的证据种类有哪些
      故意伤害和互殴的证据种类有哪些故意伤害和互殴的证据种类有哪些?刑诉法第42条第2款规定了证据的七个种类。第一、物证、书证(1)物证是指以其物......


·去哪办理房产证更名手续
      去哪办理房产证更名手续房产证过户需买家拿着购房合同、购房发票、身份证、房产证、土地证、税费缴纳证明、户口本(暂住证)等证件到当地房管局办理过户......


·建筑地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么样的?
      建筑地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是怎么样的?我们知道一个工程的建成,是需要达标的,如果不达标的建筑,就有质量的问题,有可能损害到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


·十七岁偷窃罪判刑标准是什么
      盗窃数额较大,法定刑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的量刑标准:1000元以上不满2500元的,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六个月或单处罚金;2500元以上不满4000元的,处有......


·我国关于吸毒处罚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我国关于吸毒的法律规定有哪些?一般吸毒行为会被强制戒毒,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


·广东省土地使用权转让后的限定条件有哪些
      一、广东省土地使用权转让后的限定条件有哪些?一是新的受让人不得改变出让合同所载明的权利和义务。《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2......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