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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私国家明令禁止物品罪既遂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走私国家明令禁止物品罪既遂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一、走私国家明令禁止物品罪既遂会被追究什么刑事责任?
  
  走私国家明令禁止物品罪既遂会被追究的刑事责任具体如下:
  
  《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
  
  二、走私国家明令禁止物品罪的犯罪构成
  
  1、客体要件
  
  国家正常对外贸易管理秩序和国家关于进出口货物、物品的禁止性管理规定。
  
  2、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上表现为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
  
  3、主体要件
  
  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可成为本罪主体。
  
  4、主观要件
  
  明知违反海关监管规定,而希望或放任违法结果的发生。对犯罪嫌疑人是否具有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货物、物品的主观故意,可参照《办理毒品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中关于毒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观明知的认定问题的相关规定进行认定。根据立法原意,是要从严打击该类犯罪,因此只要明知是走私,无论其主观上是否明知该类货物、物品是被国家所禁止进出口,均可认定其具备本罪的主观故意要件(对走私对象发生错误认识,不影响本罪构成,可在量刑上体现不同)。但应排除以下情况:由于国家在一定条件下,允许特定企业在取得批准后,在特定时期可以进出口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该种情况下如只是偷逃应缴税款的,可按偷税行为进行责任追究。
  
  不管是家明令禁止进出口的物品,还是其他的普通物品,都是不能被走私的。在海关部门、边防部门就职的职员,在检查待出口的物品时,若是发现了走私现象,可以将物品扣押并移交给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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