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员工过错公司辞退员工怎么赔偿

如果公司是合法解除,公司不需要赔偿员工,如果公司提出员工协商解除,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是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员工支付赔偿金,标准是经济补偿金的两倍。经济补偿金的标准为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超过六个月不满一年,按照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按照半个月计算。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1、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公司没有合法理由进行非法解除劳动合同的)?2、第四十七条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订立自书遗嘱还需要公证吗?
      订立自书遗嘱还需要公证吗?不需要公证。自书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


·在我国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要不要开庭?
      在我国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要不要开庭?一、在我国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要不要开庭?(一)需要开庭的,再次起诉是要上法院的。法院审理案件的期限一般是三个......


·一、婚前财产在离婚时怎么处置?
      一、婚前财产在离婚时怎么处置?1、婚前财产是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转化为共同财产。离婚后一般归个人所有。2、结婚后对婚前财产归属有约定的按......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标准分类是怎样的
      建筑工程质量事故标准分类是怎样的?现时代有许多的“豆腐渣”工程的混入,导致许多质量不好的工程,而这种工程往往会导致人员的伤亡,那么为了避免这......


·北京交通违章多久后能查到
      交通违章一般来说2到5个工作日就可以查到了,最晚的话要13个工作日。对于车辆违章查询的时间有明确的规定,一般分为两种,一种为现场违章和非现场违章......


·起诉解除合同必须提前通知对方么?
      起诉解除合同必须提前通知对方么?起诉解除合同必须提前通知对方么?向法院起诉对方解除合同,不需要事先通知对方。?权利救济的方式分为自力救济和......


·开庭时间提前几天通知当事人
      开庭时间提前几天通知当事人法院开庭的时间是通过法院传票通知当事人,法院决定开庭审判后,通常提前三天通知到相关人员。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


·砌石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有哪些?
      砌体结构在一些中小型城市建设中运用仍较为广泛,可是近年来砌体结构发作工程事端的频率比较高,应引起高度重视.我们就对混凝土和砌体结构工程施工中易发......


·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司法解释有哪些
      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为依法惩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


·一、离婚共同有房贷的房产如何分割?
      一、离婚共同有房贷的房产如何分割?离婚共同有房贷的房产的分割:在婚前双方对共同购买的房屋已经达成合意,认可所购买房屋为共同共有,并且出资。此时......


·管辖裁定移送是否可以上诉?
      管辖裁定移送是否可以上诉?管辖裁定移送是可以上诉的,法院自行决定移送管辖的案件,当事人不服的,可以上诉。《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