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再婚夫妻新政策二胎?

再婚夫妻新政策二胎有哪些规定
  
  申请二胎生育指标的条件:
  
  1、夫妻双方均系独生子女的;
  
  2、第一个孩子经市以上病残儿医学鉴定小组鉴定诊断结论为病残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的,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3、夫妻一方患不孕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妊娠的;
  
  4、再婚夫妻一方只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
  
  5、夫妻五方系二等乙级以上伤残军人或者同等级因公伤残人员的;
  
  6、再婚夫妻一方系生育两面三刀个子女后丧偶,另一方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要求生育子女的;凡审核批准再生育子女的,除抱养又孕或者女方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之外,生育间隔期限应当在四年以上。
  
  二、申请二胎生育指标的程序:
  
  1、符合以上6项条件的夫妇可以申请二胎生育指标;
  
  2、申请人须持双方单位的介绍信(写明年龄,婚姻状况,单位是否同意本人申请上报),个人申请(须签名,按指印、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离婚证)第一个孩子的户口复印件(或法院判决书,调解书)的复印件,属于病残儿的附加县级以上医院鉴定书,收养第一个孩子的证件到办事处审核;
  
  3、经审核后到办事处领取二胎申请表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写,加盖双方单位公章后,于第年三月份,七月份和十一月份报街道计生办;
  
  4、街道计生办研究后,于每年三月份,七月份和十一月份写同局面报告上报区计生局进行审批。
  
  《婚姻登记条例》
  
  第七条
  
  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个人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保护期限
      个人著作权中的财产权保护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21条规定,发表权的保护期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的保护期相同,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的50年......


·新工伤伤残鉴定标准规定是怎样的?
      工伤鉴定标准分为一到十级工伤鉴定标准,各有不同。职工在工伤医疗期间内治愈或者伤情处于相对稳定状态,或者医疗期满仍不能工作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


·非法解聘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非法解聘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1)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的解除劳动合同的;(2)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3)用人单位提前......


·醉驾后什么情况免于刑事处罚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
      醉驾后什么情况免于刑事处罚对于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被告人,应当综合考虑被告人的醉酒程度、机动车类型、车辆行驶道路、行车速度、是否造成实际损害以及......


·买卖合同起草要件有哪些
      合同是我们生活中特别常见的契约方式,合同上有双方达成的一些条约和制约条件,合同双方互相制约和合作,最后达成合作共赢的局面,但是一份优秀的合同......


·武汉公司法人变更都有哪些流程?
      武汉公司法人变更都有哪些流程?我国的社会经济在不断的发生着变化,我国市场上的公司也随之发生着变化。公司在进行相关事务办理时我国的法律有着较......


·过期的专利权公司还属于公司吗
      除非原单位转让,否则还是属于原单位。《专利法》第六条: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


·第二次劳动合同到期前公司主动提出不续签违反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


·外地车进京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外地车进京的相关规定有哪些?一、外地车进京的相关规定有哪些?关于外地车进入北京的要求并不是特别多,主要是外地车计入北京六环路需要进行办理进......


·结婚三个月离婚聘金怎么办 一、结婚三个月离婚聘金怎么办?
      结婚三个月离婚聘金怎么办一、结婚三个月离婚聘金怎么办?结婚三个月离婚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要求退回聘礼,请求退回聘礼的条件是:(一)双方未办理......


·搞传销的人要判多少年
      凡非法传销团队人员达到7人,收入达到5万元的,一律以传销罪论处,轻者判5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则判5年以上,并没收非法所得所有财产,并处罚5倍以上罚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