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盗墓从犯判刑多少年时间?

盗墓从犯判刑多少年时间?盗墓从犯判刑,是根据《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 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四)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盗掘国家保护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本罪的认定1.罪体(1)行为。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的行为是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这里的盗掘,是指未经国家文化主管部门批准而私自挖掘。(2)客体。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的客体是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这里的古文化遗址,是指清代和清代以前中华民族历史发展中由古代人类创造并留下的表明其文化发展水平的石窟、地下城、古建筑等。古墓葬,是指清代和清代以前中华民族历史上建造并留下的墓穴及其有关设施。2.罪责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罪的责任形式是故意。这里的故意,是指明知是古文化遗址、古墓葬而进行盗掘的主观心理状态。需要明确的是,我国法律上并没有盗墓罪的相关构成和认定情况,涉及到相关违法行为的处理,一般是属于盗掘国家文物的行为,相关情况的判决处理,是基于实际造成的国家文物损坏的情况和后果来进行处理的,具体情况由法院进行认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非法集资1万是怎么规定的
      我们觉得大多数的普通公民到目前为止不具备自己辨别非法集资的能力,多数的受害者都是在自己的本金到期了以后却没有办法收回的情况下有可能意识到自己......


·土地使用权延期应该怎么做?
      土地使用权延期应该怎么做?1、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中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前,因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该土地的,应......


·股份有限公司申请股票上市的条件
      (一)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五千万元;(三)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


·故意伤害轻伤二级是公诉案件还是自诉案件
      故意伤害轻伤二级是公诉案件还是自诉案件?故意伤害轻伤二级可以自诉也可以公诉,《公安机关办理伤害案件规定》第八条,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故意伤害(轻......


·公安机关立案之后多久批捕
      一、公安机关立案之后多久批捕?公安机关立案之后到批捕的时间是没有限制的,因为公安机关不可能在没有证据线索的情况下,仅凭受害者的一面之词就采取......


·合伙终止合同的法定情形有哪些
      合伙终止合同的法定情形有哪些一、合伙终止合同的法定情形有哪些?(1)合伙协议约定的经营期限届满,合伙人不愿继续经营的。合伙合同定有存续期间的......


·招摇撞骗罪认定标准是什么?
      招摇撞骗罪认定标准是什么?区分招摇撞骗罪与非罪的界限,关键看是否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应当立案......


·社保作业作为我们国家公民的一种保障权利来说
      社保作业作为我们国家公民的一种保障权利来说,作用也是非常重大,如果要是涉及到个人缴纳社保的话,那么个人社保怎么交应该如何缴纳?根据相关的法律......


·食品药品涉嫌刑事犯罪追诉标准是什么?
      随着人们对于健康的关注越来越大,食品安全问题成为一个千千万万的人们关注的问题和热点。现在的人越来越注重食品的质量而不再仅仅是看重食品的数量。......


·什么样的医疗事故构成医疗事故罪
      我国刑法规定了医疗事故罪,但是很多医护工作人员并不清楚什么样的医疗事故构成医疗事故罪,所以,在发生医疗事故后,矢口否认构成医疗事故罪。那么,......


·民房土地使用期多长,到期后如何处置?
      民房土地使用期多长,到期后如何处置?您都知道在农村建设的房屋,不管建设的有多豪华,建筑面积有多大,在建成之后该房屋都是属于小产权房,也就是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