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时间是什么时候?

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时间是什么时候?在签订合同后可以随时协商解除合同,但如果已经完成了商品房过户和交易的则无法解除合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经对方当事人催告后,解除权行使的合理期限为三个月。对方当事人没有催告的,解除权应当在解除权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权消灭。”由此可见,解除权应在上述法定期限内行使,否则将会导致该权利的消失。且解除权行使期限是除斥期间,应自解除权发生之日起算,不存在期间的中止、中断和延长的情形。二、《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二十八条 当事人依据前条规定中止履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对方提供适当担保的,应当恢复履行。中止履行后,对方在合理期限内未恢复履行能力且未提供适当担保的,视为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中止履行的一方可以解除合同并可以请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第五百二十九条 债权人分立、合并或者变更住所没有通知债务人,致使履行债务发生困难的,债务人可以中止履行或者将标的物提存。第五百三十条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但是提前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提前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五百三十一条 债权人可以拒绝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但是部分履行不损害债权人利益的除外。债务人部分履行债务给债权人增加的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第五百三十二条 合同生效后,当事人不得因姓名、名称的变更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承办人的变动而不履行合同义务。第五百三十三条 合同成立后,合同的基础条件发生了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无法预见的、不属于商业风险的重大变化,继续履行合同对于当事人一方明显不公平的,受不利影响的当事人可以与对方重新协商;在合理期限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对于商品房买卖合同解除权的具体认定情况,涉及到上述情况的具体认定上,可以基于实际矛盾纠纷原因来进行合法的处理,具体情况下还需要基于商品房交易合同中约定的情况来进行合法的办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不得转让的债权有哪些
      不得转让的债权有哪些一、不得转让的债权有哪些1、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合同债权。2、按照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3、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非法集资法人被起诉会怎么处置?
      公司寻求发展,做大做强就需要资金来保障,一些公司急于需求资金,就会通过不正规手段募集资金,一旦构成了非法集资,违法了法律法规,被相关部门发现......


·交通事故轻伤保险公司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出现交通事故,交警部门会对事故做一个综合的认定,并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保险公司也会依此进行赔偿。那交通事故轻伤保险公司赔偿标准是怎样的?我......


·的新婚姻法的离婚条件有哪些
      一、新婚姻法的离婚条件有哪些2021年《民法典》正式施行后,《婚姻法》同时废止失效。离婚条件:1、协议离婚(1)协议离婚的男女双方须有合......


·北京私募基金公司备案的要求是什么?
      北京私募基金公司备案的要求是什么?一、基金公司备案条件1、具有一家投资类/基金类公司2、AMAC资格证(1名法人、2名高管)3、具有基金行业从业经......


·公司倒闭辞退孕妇应该怎么办?
      公司倒闭辞退孕妇应该怎么办?公司倒闭辞退孕妇应该向有关部门来进行投诉,因为在这种状况之下是不能够辞退孕妇的,或者是要求相关的方面赔偿金,不管怎......


·配偶死亡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处理?
      配偶死亡夫妻共同债务怎么处理?夫妻一方如果不幸死亡,其欠的债由谁来还,通常人们会认为应该由其配偶或者其子女、父母来偿还,其实这都不对,法......


·当事人故意伤害轻伤二级如何调解
      一,当事人故意伤害轻伤二级如何调解打架致人轻伤的,涉嫌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果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的,法院就民事赔偿方面可以组织调解,但刑事方面......


·欠债公司有官司变更股东是否可以?
      欠债公司有官司变更股东是否可以?欠债公司有官司变更股东是可以的,需要办理一下手续。1、要拿到原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2、公......


·无偿赠与土地使用权需要纳税吗?
      无偿赠与土地使用权需要纳税吗?一、无偿赠与土地使用权需要纳税吗?无偿赠与土地使用权需要交增值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中国拐卖儿童判什么刑?
      中国拐卖儿童判什么刑?一、中国拐卖儿童判什么刑?《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罪】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