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承包合同纠纷中承包人应承担哪些责任

承包合同纠纷中承包人应承担哪些责任对于一些大型的工程,很多时候都是将其中的一部分工作分包给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来做的,此时双方之间就会签订一份承包合同。而实践中围绕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比较多,那么在承包合同纠纷中承包人应承担哪些责任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什么是承包人
  承包人是指被发包人接受的具有工程施工承包主体资格的当事人以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承包人有时也称承包单位、施工企业(《建筑法》)、施工人(《合同法》)。承包人的工程承包主体资格除满足《合同法》关于合同主体资格的要求外,还要满足《建筑法》关于施工合同承包人主体资格的要求。施工合同的承包人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在核准的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工程。
  二、承包合同纠纷中承包人应承担哪些责任
  
  (一)施工准备责任。施工场地的平整,施工界区以内的用水、用电、道路和临时设施的施工;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做好各项施工准备工作。
  (二)物资准备责任。按双方商定的分工范围,做好材料和设备的采购、供应和管理。
  (三)及时告知责任。及时向发包方提出开工通知书、施工进度计划表、施工平面布置图、隐蔽工程验收通知、竣工验收报告;提供月份施工作业计划、月份施工统计报表、工程事故报告以及提出应由发包方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供应计划。
  (四)工程质量责任。由于承包方的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承包方应负责无偿修理或返工,由此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应支付逾期违约金。
  (五)工程保管责任。已完工的房屋、构筑物和安装的设备,承包方在交工前应负责保管,并清理好场地。
  (六)工程交付责任。承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如期完工和交付,由于承包方的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承包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七)竣工验收责任。承包方应按照有关规定提出竣工验收技术资料,办理竣工结算,参加竣工验收。
  (八)工程保修责任。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对属于承包方责任的工程质量问题,负责无偿修理。
  (九)防止损失扩大责任。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及时通知对方采取适当的措施防止损失扩大;承包人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
  (十)共同责任。共同承包单位、总分包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方的连带责任。《建筑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大型建筑工程或者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单位联合共同承包。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第二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按照意承包合同的约定对建设单位负责;分包单位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就分包工程对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第三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工程监理单位与承包单位串通,为承包单位牟取非法利益,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与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针对不同的承包合同纠纷,承包人在其中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不同的。具体的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要是你在实践中遇到了承包合同方面的纠纷而不知道该如何解决的话,可以委托我们网站的专业律师来帮助你。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对《工伤认定决定书》不服的救济
      对《工伤认定决定书》不服的救济(一)行政复议:(1)申请人——①用人单位;②受伤职工或直系亲属;③工会组织。(2)被申请人——作出工伤认定的劳动......


·有醉驾案底的人会受到什么影响?
      有醉驾案底的人会受到什么影响?很多方面都有影响,例如国家有的部门不收又案底的人员,有的资格考试有案底的人员不得参与,很多企业也会对有案底的人......


·并购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有哪些?
      并购企业直接融资渠道有哪些?并购是企业实现快速扩张的重要战略举措。从本质上说,并购是企业一种高风险投资活动,该项风险投资活动的根本目标是实现企......


·食品药品涉嫌刑事犯罪追诉标准是什么?
      随着人们对于健康的关注越来越大,食品安全问题成为一个千千万万的人们关注的问题和热点。现在的人越来越注重食品的质量而不再仅仅是看重食品的数量。......


·对于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方法标准是什么
      对于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方法标准是什么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方法标准是检测合同、委托书、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统一编号,编号必须连续,不得抽撤、涂改。《建......


·一、整容修复要求给误工费是否可以?
      一、整容修复要求给误工费是否可以?还可以继续主张误工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


·酒后砸车寻衅滋事会构成犯罪吗?
      可以说酒精会使人意识不清,甚至迷失自我,酒后发酒疯看似没什么危害性,但是如果情况没有得到控制的话,是可能构成犯罪的,我们经常都可以从新闻上看......


·诬告陷害罪的成立要件是怎样的
      一、诬告陷害罪的成立要件是怎样的成立诬告陷害罪最主要的一点是在目的上是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如果不是以使他人受刑事追究为目的而捏造事实诬......


·法院对于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啥?
      法院对于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是啥?一、法院对于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既遂的最新量刑标准什么?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


·抢夺罪量刑标准的内容有哪些
      现实中,有不少人将抢夺罪与抢劫罪混为一谈,但其实这二者也却是存在很多的相似之处,不过抢夺罪的危险性显然是没有抢劫罪大的,那自然在量刑上面也没......


·不看不知道,2023年农村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出新规了!
      一、不看不知道,农村农村房屋拆迁补偿出新规了!  房屋拆迁指的是国家因为建设需要,比如修建高铁、城市改造、环境保护等相关问题,由国家批准的建设......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