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犯了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既遂怎么判刑?

犯了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既遂怎么判刑?犯了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量刑规定具体如下:《刑法》第一百七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的;(二)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三)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四)伪造信用卡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二、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犯罪构成(一)客体要件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客体,是国家的金融票证管理制度。金融票证是商品交换和信用活动的产物,它对于加速资金周转,提高社会资金使用效益;及时进行商品交易,促进商品流通;及时清结债权债务,节省流通费用以及规范商业信用等具有重要意义。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金融票证在商品交易、清洁债权债务等方面逐渐得到了日益广泛的应用。金融票证已成为我国经济生活中日益重要的信用支付或结算工具。随着金融票证在经济生活中重要性的越来越大,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违法犯罪活动也开始滋生、蔓延。这种犯罪行为不仅损害了有关当事人的正当权益,更影响了金融票证应有的信誉,破坏了国家的金融票证管理制度,妨害了经济健康有序地发展。因此《刑法》将这种行为单独规定为犯罪,予以惩处。(二)客观要件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伪造、变造各种金融票证的行为。所谓伪造金融票证,是指无权制作金融票证的假冒他人或虚构他人的名义擅自制作金融票证的行为;所谓变造金融票证,是擅自对他人的有效金融票证上所载内容进行变更的行为。伪造和变造金融票证的结果都产生“假金融票证”,但伪造是一种完全的造假行为,变造则以真实的金融票证为前提,变造后的金融票证并未完全否定原来的有效成份。因此相对来说,伪造金融票证的危害性要大于变造金融票证,前者可能给被害人造成更大的损失。(三)主体要件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凡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都可以构成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主体。依据本条第二款的规定,单位也可以构成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的主体。(四)主观要件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在主观方面只能由故意构成。如果行为人因过失而错写误填票证内容的,虽然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但不能让其承担刑事责任。即使行为人错写误填票证后又故意使用的,也只能按金融票据诈骗罪等其他犯罪追究刑事责任,而不能以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论处。在一些经济交往活动当中,可能有一些人员为了促进资金的尽快周转,就会选择利用金融票证来进行承兑,但是金融票证,必须对应的是真实的经济往来,否则伪造、变造金融票证将构成犯罪行为。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缓刑期满后怎么办 怎样对缓刑犯进行考察
      罪犯被判缓刑的会有一定的考验期,而这个考验期的具体期限就是根据所判主刑的种类和刑期来确定的,也就是说缓刑考验期会有期满的一天。那现实中,要是......


·协助组织卖淫罪已取保可以被撤销吗?
      一、协助组织卖淫罪已取保可以被撤销吗?协助组织卖淫罪已取保可以被撤销的。如果在这期间发现新的罪责或在取保候审期间没有深刻反省积极配合案件的......


·一、仅离婚不分割财产可以吗?
      一、仅离婚不分割财产可以吗?在向法院起诉离婚的过程中只要求解除婚姻关系,而不要求对财产进行分割是法院是会受理的,所以可以采取只起诉离婚不分割财......


·一、辞退员工需工会同意吗?
      一、辞退员工需工会同意吗?辞退员工不需要工会同意,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单位已经违法,当事人可以要求赔偿,用人单位需要自第二日起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


·食药行政处罚罚没款多久要缴纳?
      食药行政处罚罚没款多久要缴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及其执法人员当场收缴罚款的,应当向当事人出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执......


·公司债权债务处置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我国的公司在市场经济的发展中,会产生各类债务债权,相应的这类债务债权需要进行相应的处理。我国规定这类债务必须书写详细的书面协议进行处理。下面......


·拐卖妇女罪2023判几年
      拐卖妇女罪2023判几年一、拐卖妇女罪可以判几年《刑法》第二百四十条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房屋租赁纠纷处理程序
      房屋租赁纠纷处理程序1、已按《条例》、《若干规定》纳入管理的房屋租赁行为发生纠纷的,当事人可以申请房屋管理机关进行调处,未纳入管理的房屋租赁......


·如果二婚夫妻一方死亡还有再婚离婚财产继承权吗?
      如果二婚夫妻一方死亡还有再婚离婚财产继承权吗?在离婚的同时,夫妻双方就会依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或通过协议分割财产。而离婚后,二人在法律上已......


·新公司法方面的问题主要有哪些
      新公司法方面的问题主要有哪些?公司法是规范公司经营的基本法律文件,近年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速度很快,之前颁布的公司法出现了不适用的情况,于是......


·农村抚养费怎么算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
      农村抚养费怎么算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无论是协议还是判决,都应以三个方面的因素为确定依据:一是子女成长的实际需要;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