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受到他人威胁应该怎么样解决

报警解决。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对方采取行政拘留的措施,情节严重者会按照寻衅滋事罪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出现交通事故及时报案,积极救治,不破坏现场
      出现交通事故及时报案,积极救治,不破坏现场1、发生交通事故,尤其是重大交通事故,应当首先报警,等待交通部门进行现场勘验,搜集证据,以便于出......


·内部行政行为可以复议吗,有哪些
      内部行政行为可以复议吗,有哪些规定内部行政行为可以复议吗有哪些规定内部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内部行政组织管理过程中所作的只对行政组织内部产生......


·录音证据原始载体是什么?
      录音证据原始载体是什么?一、录音证据原始载体是什么录音证据原始载体的时间问题要结合其他证据,如果能够证明录音本身是真实的,没有经过修改处理......


·员工的基本福利待遇有哪些
      员工的基本福利待遇有哪些一、员工的基本福利待遇有哪些目前我国绝大多数企业为员工提供的福利项目如下:1、社会保障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


·一、企业年金是否为夫妻共有财产?
      一、企业年金是否为夫妻共有财产?企业年金,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企业年金试行办法》第7条规定,企业年金所需费用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职工个......


·一、在我国关于醉驾请律师多少钱?
      一、在我国关于醉驾请律师多少钱醉驾请律师由于各地的不同规定律师费的多少就存在差异律师费一般都是由当事人与律师沟通案情后协商确定的。不同地区、......


·租赁鱼塘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
      租赁鱼塘征收补偿标准是什么?对于征用鱼塘的补偿标准,按《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执行,可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结合当地......


·国有企业融资可以选择的方法有哪些
      国有企业融资可以选择的方法有哪些现在我国好多比较强大的民营企业,其实整体的经济实力和市场份额,都可以和我国的国有企业相抗衡。甚至在一定程度上......


·投标保证金金额该交多少
      投标保证金金额该交多少在招投标活动中,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材料的同时,还要支付一定数额的钱,这就是投标保证金。这是由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


·缺席判决是什么?
      缺席判决是什么意思?我们在日常的案件审理的过程中,会经常听到缺席判决这个词。我们知道,法院在审理案件的过程中需要有当事人双方即原告和被告的......


·临时工合同的法律性质是怎样的
      临时工合同的法律性质是怎样的一、临时工合同的法律性质1、合法性劳动合同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订立。做到主体合法、内容合法、形式合法、程序合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