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非法制造弹药罪既遂会判得重吗?

非法制造弹药罪既遂会判得重吗?
  
  一、非法制造弹药罪既遂会判得重吗?
  
  非法制造弹药罪既遂会判得重,根据《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危险物质罪】非法制造、买卖、运输、储存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二、立案标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个人或者单位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以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定罪处罚:
  
  (一)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军用枪支一支以上的;
  
  (二)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以火药为动力发射枪弹的非军用枪支一支以上或者以压缩气体等为动力的其他非军用枪支二支以上的;
  
  (三)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军用子弹十发以上、气枪铅弹五百发以上或者其他非军用子弹一百发以上的;
  
  (四)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手榴弹一枚以上的;
  
  (五)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爆炸装置的;
  
  (六)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炸药、发射药、黑火药一千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三千克以上、雷管三十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三十米以上的;
  
  (七)具有生产爆炸物品资格的单位不按照规定的品种制造,或者具有销售、使用爆炸物品资格的单位超过限额买卖炸药、发射药、黑火药十千克以上或者烟火药三十千克以上、雷管三百枚以上或者导火索、导爆索三百米以上的;
  
  (八)多次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弹药、爆炸物的;
  
  (九)虽未达到上述最低数量标准,但具有造成严重后果等其他恶劣情节的。
  
  涉及到非法制造弹药的行为,是需要基于上述不同的立案标准来认定不同的量刑标准的, 具体情况下可以由司法机关对犯罪分子非法制造弹药的数量以及类型进行合法的调查取证,并基于实际来进行合法的量刑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知识产权民事诉讼有哪些?
      知识产权民事诉讼有哪些?一、知识产权民事诉讼有哪些?(1)知识产权侵权诉讼除了侵犯我国民法通则予以明确的民事权利也包括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不......


·限高令两年会自动解除吗
      限制高消费一般不会自动解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九条,在限制消费期间被执行人提供确实有效的担保或者经申请执行人......


·一、开车撞人后误工费怎么赔偿?
      一、开车撞人后误工费怎么赔偿?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


·看守所羁押期限是多久?
      看守所羁押期限是多久?在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的过程中,可能会对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就会将其羁押在看守所,但此时尚不能证明其就是有罪的,......


·遗忘物和遗失物存在哪些区别
      遗忘物和遗失物存在哪些区别按照一般人的理解可能会将遗忘物和遗失物当作一个概念来理解,但是我们在此提醒您注意,遗忘物和遗失物这两者在法律中有很......


·法定继承举证责任如何分配
      法定继承中存在的举证责任的分配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1)继承人身份的确认。如果继承人系被继承人的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继子女、丧偶的女婿、媳妇对岳......


·劳动者在聘期内想跳槽该怎么办
      聘期一般就是劳动合同里面约定的期限,通常在劳动合同期限届满的时候,双方经过协商可以续签劳动合同。但有的劳动者可能在聘期内就有跳槽的想法,此时......


·一、离婚分割财产案件可以风险代理么?
      一、离婚分割财产案件可以风险代理么?离婚案件不可以使用风险代理。《律师收费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办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案件时,委托人被告知......


·发律师函要多少钱,相关内容有哪些
      发律师函要多少钱,相关内容有哪些在日常生活中,我们难免会遇到一些法律问题,有时我们直接使用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的话,不仅会消耗大量的时间,还会因......


·批捕后资料还在公安机关吗?
      一、批捕后资料还在公安机关吗?不在公安机关,而在检察院,公安机关会视情况对其进行刑事拘留,三日提请检察院批捕,可以延长一至四日,检察院一般会在......


·商标申请无效情形主要有哪些
      商标申请无效情形主要有哪些?(一)注册商标有明显瑕疵1、违反《商标法》的禁止性规定。即违反《商标法》第10条,注册的商标使用了法律禁止作为商标使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