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中国对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既遂的处罚标准?

中国对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既遂的处罚标准?中国对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罪的主体要件为一般主体。自然人和单位均能构成本罪的主体。就自然人而言,只要行为人达到了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实施了故意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就可构成。单位犯本罪的,实行两罚制,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规定追究刑事责任。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与销售伪劣产品罪区别1、从客体上分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侵害的客体是商标权人的商标专用权和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其中,侵犯商标专用权是主要方面。而销售伪劣产品罪侵害的客体是国家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其中,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主要方面。2、从客观要件说,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或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行为;销售伪劣产品罪在客观方面则表现为行为人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行为。3、从产品、商品性质上看,销售伪劣产品罪犯罪的对象是伪劣产品,其产品是不合格的。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犯罪对象是假冒他人已注册商标的商品,它可能是伪劣产品,也可能是合格产品。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本身就构成了侵犯国家商标管理规定的行为,根据其假冒注册商标的数量和类型需要进行处罚,另外犯罪分子还存在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又构成了违反市场管理的相关情况,是需要从严进行判决处理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电话诈骗怎样防范
      相信电话诈骗真的是近来让所有人无比头痛的一个问题了,各种中奖信息、欠费通知、退款消息、汇款通知等诈骗信息铺天盖地,简直令人防不胜防,那么遇到......


·醉驾进看守所和什么人关在一起?
      醉驾进看守所和什么人关在一起?《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


·离婚后势必会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
      离婚后势必会涉及到财产分割的问题,房产就是最重要的财产,婚姻法分割房产分割的是夫妻共同财产,房产的情况不同,分割的方法也不同,一方赠与另一方......


·现实中,因为房产买卖、继承等产生纠纷的情况是很多的,而此时由
      现实中,因为房产买卖、继承等产生纠纷的情况是很多的,而此时由于具体的纠纷情况不一样,因此导致实际在处理的时候,当事人采取的方式不同。那究竟应......


·保险公司关于车祸误工费怎么算的?
      保险公司关于车祸误工费怎么算的?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的上一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


·偷税漏税的刑罚规定具体有哪些?
      偷税漏税的刑罚规定具体有哪些《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经税......


·法律规定什么是无效收养行为
      法律规定什么是无效收养行为一、什么是无效收养行为1、违反收养法基本原则的收养行为无效。违反收养法的原则,是指违反收养法规定的有利于被收养......


·正常情况下民事诉讼保全费能退吗?
      正常情况下民事诉讼保全费能退吗?在民事诉讼中,特别是大多数的财产纠纷中经常出现在诉讼之前或者是在诉讼过程中被告转移财产的情况,从而导致案件宣......


·合同因违约解除后,违约金条款可否继续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买卖合同因违约而解除后,守约方主张继续适用违约金条款的,人民法院应......


·民事诉讼时效届满后的法律后果都有什么
      民事诉讼时效届满后的法律后果都有什么(一)、权利人的胜诉权消灭在我国现行民事立法上,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并未丧失程序上的诉权,即起诉权。因......


·公司股份变更流程是怎样的
      公司股份变更流程是怎样的一、公司股份变更流程是怎样的1、公司去工商部门领取公司变更申请书的有关表格(包括股东会决议和章程修正案),根据他们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