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车祸报警多少天有效

车祸报警多少天有效车祸发生后如果没有及时报警,会对办案的警察造成困扰,因为没有及时报警很有可能案发现场会遭到破坏,会加大警察办案的难度,公安部门很难调查清楚事情的真相,所以公安部门规定了报警的有效时间,那么车祸报警多少天有效呢,就让我们给您介绍吧。
  一、车祸报警多少天有效
  当事人未在交通事故现场报警,事后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记录,并在三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当事人应当在提出请求后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交通事故证据。扣押车辆的法律依据及扣押车辆的时限道交法第72条第二款:交通警察应当对交通事故现场进行勘验、检查,收集证据;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1)5日(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20日+10日(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
  5日(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40日。(2)对于不需要检验、鉴定的车辆,10日。
  二、交通事故调解的时限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权利人、义务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损害赔偿的,可以在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调解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予调解。并于八日内制作调解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与当事人约定调解的时间、地点,并于调解时间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十日(1)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开始;(2)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开始;(3)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开始;(4)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
  三、检验、鉴定的相关时限
  1、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2、解剖尸体需征得其亲属的同意。检验完成后,应当通知死者亲属在十日内办理丧葬事宜。3、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的事故车辆除检验、鉴定外,不得使用。检验、鉴定完成后五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和机动车行驶证。对弃车逃逸的无主车辆或者经通知当事人十日后仍不领取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处理。4、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二日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提出重新检验、鉴定的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另行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有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重新检验、鉴定。5、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验、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验、鉴定、评估结论后三日内另行委托检验、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备案。看了上面我们给您介绍的车祸报警多少天有效的相关知识,您应该清楚了发生车祸当时没有报警,日后都是可以报警的,但是必须在十日内提交证据,警察才会受理案件,所以说保存证据是很重要的,您更多的交通事故的法律问题可以咨询网站。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私募基金起投金额及投资风险
      私募基金起投金额及投资风险私募基金起投金额是多少?证监会发布了《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稿对投资私募产品做出了最低门槛......


·广东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什么?
      广东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流程是什么?1、集体土地所有者和土地使用者向当地国土管理部门提出领证(换证)申请,并提供确认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有效证件及......


·公司融资计算公式是什么?
      公司融资计算公式是什么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是如何衡量一个公司的价值的呢,又该如何判断这个公司是否值得投入资金呢。这个时候,我们就要对公司进行......


·一、返还彩礼的法律依据所存在的条件有哪些?
      一、返还彩礼的法律依据所存在的条件有哪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下称《婚姻法解释(二)》)第十条规......


·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类型有几种
      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类型有几种一、网络著作权侵权行为类型有哪些1、网络侵犯著作权行为一:未经许可擅自使用。这主要指未经著作权人同意或许可,......


·劳动关系认定流程是怎么规定的
      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如果不能够得到保障的话,很难说在以后会遇到什么样的意外情况。甚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以后,劳动者连最基本的工资都没有......


·检察院刑事诉讼流程要多少天?
      一、检察院刑事诉讼流程要多少天?人民检察院对于侦查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1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半个月。人民检察院......


·车祸双方责任怎样确定
      车祸双方责任怎样确定一、车祸双方责任怎样确定因一方的过错导致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当事人逃逸,造成现场变动、证据灭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


·房子的购买者享大量权利,有房子的使用权和其他一些权利,租房者
      房子的购买者享大量权利,有房子的使用权和其他一些权利,租房者的权利是否与购买者不同,他们享有的权利难道低于购买者一等,租房者和购买者的权利是......


·股权转让如何交税呢?
      股权转让如何交税呢?一、当转让方是个人  如果转让方是个人,要交纳个人所得税,按照20%缴纳。  二、当转让方是公司  如果转让方是公司,......


·股东会决议哪些可以撤销?
      股东会决议哪些可以撤销在公司法司法实践中,可提起股东会决议撤销之诉的情形主要有:(1)会议召集人不适格;(2)会议通知或公告瑕疵;(3)非股东或非股东代......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