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微微律师
史微微律师法律网
20.nj64.com
南京史微微律师电话19850716853

非法出售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

非法出售用于抵扣税款发票罪通常情况下是怎么判刑的根据《刑法》第209条第3款之规定,犯本罪的,依照第1款的规定处罚,即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量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刑法第211条规定,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加重处罚事由犯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而数量巨大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特别加重处罚事由犯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而数量特别巨大的,是本罪的特别加重处罚事由。二、非法出售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的有关规定,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50份以上的,应予追诉。所谓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是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无权发售可以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单位或个人私自出售发票,或者有权发售可以用于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规定向不具备领购、使用上述发票条件者发售发票的行为。无论行为人是一次实施还是几次实施非法出售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只要发票数量累计达到50份以上的,公安机关就应当立案侦查。综合上面所说的,用于抵扣税款发票是必须要获得国家的标准才能进行实施,如果存在非法的出售,这完全是违反了国家对发票管理的规定,一般在处罚的时候就会按照所涉及到的数量来进行判决,轻者就会给予三年以下;重者就会处七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史微微律师,手机:19850716853

@史微微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部门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具有坚实的法律基础、清晰的逻辑思维和多元复合的知识结构以及多年法律实务经验,熟练掌握国家各项政...More>>

·上班时间受伤算不算工伤
      上班时间自己受伤算不算工伤要分情况。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


·一、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分配?
      一、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财产分割怎么分配?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如果是双方自愿离婚的话,就子女抚养、共同财产分割、债权债务等问题可以协商解决。一般情形......


·劳动者迟到不能扣工资吗?
      劳动者迟到不能扣工资吗?一、劳动者迟到不能扣工资吗?会不会扣工资就要看公司的章程是怎么样的;1、迟到,属于缺勤,只是缺勤的时间较短,迟到......


·女方和男方离婚小孩归谁抚养,女方如何争取抚养权?
      不管男方女方,在离婚时容易对孩子抚养权产生争议,如女方和男方离婚小孩归谁抚养,女方如何争取抚养权,这些都是您比较关心的问题,我们认为在解决这......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新规规定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新规规定是什么?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新规规定是按照接受诉讼的法院,上一年度的城镇或者是农村的收入状况来确定死亡赔偿金,死亡赔偿......


·盗窃罪的法定刑是怎样的
      针对每个罪名其实法律中都是规定的有相应的法定刑,然而不同的罪名其实规定的法定刑不同,因此要是一开始就定错罪的话,势必做出的处罚会出现问题,导......


·高空坠物过错责任原则是怎么规定的?
      高空坠物过去没有明确规定追究的责任原则,并且因为高空坠物之后往往难以确定责任人,所以在很多的案件当中都出现了疑难点,曾经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


·刑事拘留15天不批捕公安机关应该怎么做
      一、刑事拘留15天不批捕公安机关应该怎么做?1、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


·走私罪的立案标准及处罚包含什么?
      走私普通货物罪的立案标准为涉嫌走私货物、物品偷逃应缴税额在5万元以上的,应当予以立案。涉所谓“应缴税额”,是指进出口货物、物品应当缴纳的进出口......


·在我国被信用卡诈骗了怎么办?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很多人都会去银行办理一些信用卡,因为在现代,我们经常会使用信用卡进行消费结算等。但是最近几年来,信用卡经常会存在一些诈......


·湖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湖北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由于现代社会人们的安全意识逐渐加强,所以很多人对人身损害赔偿有所关注,但是人身损害赔偿的标准总是每年都有大大小小的变......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史微微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9850716853
19850716853
点击这里给史微微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